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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动态

2016-11-09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10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国土

市县动态

杭州市全面建立并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近日,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杭州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16年起,在全市全面建立并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从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中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意见》,耕地保护补偿的方式主要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以奖代补(以下简称以奖代补)和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下简称地力保护补贴)两种。其中,以奖代补的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一般耕地,其对象为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地力保护补贴按照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执行,其对象为农户(承包权人)。《意见》规定了耕地补偿的补偿标准,萧山、余杭、富阳区和各县(市)不得低于100元/(亩·年),市财政在省级补助30元/亩·年的基础上补助30元/亩·年,其余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足。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区的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600元/(亩·年),市财政在省级补助30元/亩·年的基础上补贴285元/(亩·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足;其他一般耕地补偿标准为200元/(亩·年),市财政在省级补助30元/(亩·年)的基础上补贴85元/(亩·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足。《意见》明确补偿资金实行“村账乡镇代理”,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等,在确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并符合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也可用于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等。此外,《意见》还对补偿资金的发放作了要求,提出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应与上一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相挂钩,按比例发放。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尹芳

杭州市余杭区不动产统一登记“五步走” 实现平稳落地

自今年9月12日起,杭州市余杭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中心发出第一本证,经过近一个月的过渡和运转,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运行平稳有序。截至9月30日,全区不动产办件量共计10882件,其中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316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352件,注销登记办理3182件,查封登记218宗,解封144宗,出具查档证明2818份。2015年以来,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积极谋划,扎实筹备,余杭不动产登记通过“五步走”实现成功平稳落地。一是职责清晰,机构建设平稳有力。为顺利推进余杭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落地,余杭国土分局成立不动产登记筹备小组,对照国家及省市不动产登记的实施要求,对原有机制中各个环节进行调整整合,划分职责边界,以便于服务、对接高效为目标,完成职责整合和机构建立工作,最大程度保证统一登记后的工作衔接和平稳过渡。二是强化培训,队伍建设合理有序。自不动产登记筹备工作之始,余杭分局就将岗位人员培训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学习、重点强化与实际模拟相结合的模式,全体登记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法规、窗口礼仪、业务流程等内容的强化培训,并进行实战模拟和应急处理训练,确保统一登记的成功顺利实施。三是优化设置,窗口建设细致有心。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是为了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窗口服务则是登记能力的“试金石”,余杭共设置临平、塘栖、瓶窑、良渚、余杭五个分中心,共45个受理窗口,充分考虑业务流量进行业务范围设置、窗口设置,以临平中心为主要受理点,各分中心受理个人单套房产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成功实现办理业务量分流。同时,通过设置资讯服务台、电子显示屏、办事流程指示牌等服务标识,充分体现“便民利民”的宗旨。四是落实举措,群众办证贴心服务。为实现“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办事高效便捷,建立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缴费、发证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群众只需一次交件,一次缴费即可领证;互通办理,临平、塘栖、瓶窑、良渚、余杭五个分中心个人单套房登记业务不受属地限制,各受理点均可办理,使群众办事少跑路,少花时间;当天办结,凡符合条件的单套房屋,在受理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五是特色办理,惠民为要化解难题。面对过渡期发证量大,人员新上岗,业务难度高、群众问询量增加等严峻形势,余杭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顶住压力,主动提供“延时服务”,细心贴心办理服务,把“有温度的服务理念”延伸到五大分中心每一个登记窗口,并建立“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上门服务,为群众踏踏实实办好事。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俞洋阳

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盘活存量 促进高效发展

今年以来,湖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快土地盘活,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到9月底,已经完成盘活存量土地149.6亩;破除清退“七个一批”工业用地高效利用中完成处置17宗,共处置土地面积449.4亩,建筑面积165590平方米。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考核。成立由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工作班子,分管工业、国土、招商、安监、司法的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应的部门为成员单位。同时,建立项目攻坚小组,由分管利用、监察等人员参加,分工负责到人,把工作推进进度与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做到内部密切协作、共同推进。二是全面监管、锁定重点。对所有工业用地摸清家底,并列为监管对象。结合产业布局、企业类型的特点,按照加快供应、土地转让、政府收回、司法处置等不同类型和土地现状的利用情况,建立土地、厂房盘活台账。在此基础上,锁定重点、落实责任。根据工作推进的轻重缓急,围绕政府的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同时,对实施盘活的项目实时跟踪对接。分管利用的及时做好报批手续,分管监察的实时掌握现场进展情况,并将其纳入巡查范围,做到互通信息。三是集中会商、精准处置。在项目盘活时,对进展不快、处置中碰到的问题,及时会商、共同谋划,统一处理意见。同时,及时向高新区管委会、吴兴区国土分局领导汇报,请求支持。在项目盘活后,严格办理开竣工延期。因政府性原因办理延期的,必须由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及相应部门会签同意方可申请。

州市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薛文奇

安吉县“三早三重三强化”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今年以来,安吉县多次普降大雨,雨量超出往年同期,面临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为切实加强地灾防范,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坚持“三早三重三强化”,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全面预防“早”部署方案早出台。年初就排定2016年度安吉县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由县政府发文,明确各级各部门防治重点和防治任务,明确 “深入查、全面防、科学治”防治方针,坚决克服有汛则防,无汛不防的麻痹思想。责任早落实。汛前召开了全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与各乡镇一把手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汛期加强值班力量,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及早落实搬迁任务。隐患早排查。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大排查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组织汛前排查,对今年监测的120处隐患点,91年不稳定斜坡先行自查。二是狠抓落实“重”治理。落实资金重保障。自2011年以来,全县每年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成立专项督查小组。目前县财政已拨付专项资金近200万元。完善预案重治理。要求各乡镇(街道)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独编制应急预案,今年计划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22处, 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5处已完成建设。 监测管理重科学。在全县隐患点安装滑坡预警伸缩仪,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点对点”服务;运用地质灾害数字化管理平台,与国土资源“一张图”系统、气象雨量监测系统、水利山洪监测平台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细化程度。三是完善网格“强”基础。强化宣传培训。全年通过公交车、电影下乡等播放地质灾害动漫宣传片,在安吉新闻出版地灾预防专版,发布微信微博消息,制作简易宣传手册。强化组织体系。组建由县政府牵头,国土、气象、水利等12个部门联动、15个乡镇(街道)协同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构建县级部门、乡镇、监测点和隐患点住户网格化防治模式,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点面结合、动态管理”的防治原则落实到基层政府、村民委员会、群测群防员。强化源头防范。强监管督查,规范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程序和评估要求,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彻底从源头防治地质灾害发生。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冯瑜 黄胜旗

海盐县“四大抓手”扎实推进国土所勤政廉政监督检查工作

为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所的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廉洁从政能力,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以“四大抓手”为举措,在全县基层国土所中开展以“五查五看”为主要内容的勤政廉政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抓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目前,“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正在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如火如荼地开展。通过召开“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动员会,开展“两学一做”机关大讨论、开展各支部“全家福”等一系列活动,各国土所党支部通过分散自学、支部导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断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章程之党的纪律等,对党的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规定等有了更深的理解。全系统及时召开动员会,部署全系统基层国土所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整个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计划于年底前完成对全县9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的监督检查。二是抓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全县基层国土资源所勤政廉政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基层国土所的依法行政、履行职能、服务民生、工作作风、队伍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成立意见征求、内业检查、外业检查、行风评议监督检查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正林担任,组员由业务科室、综合科室人员组成,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对基层国土开展监督检查。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局勤政廉政监督检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第三方评议、受理信访等方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三是抓检查,发现存在问题。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对各国土所的审批、执法、服务等职能事项进行宣传,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检查组已对武原、沈荡、百步等5个国土所开展勤政廉政监督检查,召开了武原国土所勤政廉政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下发《国土资源所及工作人员民主评议表》,对各国土所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民主测评,满意率为100%。走访当地党委政府党政领导、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服务对象、村干部及重点企业,对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回访测评等,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四是抓整改,筑牢廉政防线。检查小组通过一系列监督检查,认为武原国土所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基层国土所工作职责;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土地整治、土地开发、宅基地审批发证、土地供应、土地执法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也整理出了土地报批、土地执法、耕地保护等11个大项20个小项的问题。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何 群

台州市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近日,台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台州市区居民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并对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对象的户籍条件进行了调整和明确。今年7月1日起,该市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台州市之前实施的针对非农业户口申请住房保障难以适应户籍改革后的居民住房需求,因此,需作出调整以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而言,此次台州市区居民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调整带来的是大福利。《通知》明确了城镇住房保障面向的申报范围。城镇住房保障面向台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以及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建制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户籍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农业转移人口。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此外,上述申报范围外的原在保的台州市区城镇户籍人员按照原有相关政策执行。同时,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人员三类住房保障申请对象的户籍条件作了调整和明确,不再要求具有本市区常住城市居民户口(指非农业户口)。对于此三类住房保障申请对象,调整后的户籍条件为:对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上述申报范围内户籍5年及以上,不包括户口迁入台州的学生家庭;对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上述申报范围内户籍1年及以上,不包括户口迁入台州的学生家庭;对于城镇新就业人员,要求具有上述申报范围内户籍1年及以上。而对于《台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申报对象,要求在上述申报范围内居住。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对象,其准入条件要求在上述申报范围内居住。此外,《通知》提出,除住房保障申请对象的户籍条件作了调整和明确外,住房保障涉及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收入(财产)标准等其他准入条件,仍按照原有相关政策执行。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杨文晋

嘉兴市“三举措”应对当前房地产过热需求

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过热需求,为顺应房地产市场新变化,嘉兴市及时做好调控引导,将由年初的去库存转为当前的重点保供给,切实加快增加商品房有效供给,满足广大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嘉兴市国土部门推出“三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认真梳理开工项目,做到“底数清”。近日,嘉兴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项目开工建设的通知》(嘉土资发〔2016〕79号),要求各地要抓紧梳理已供土地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工建设情况,重点对2016年1-8月供地的房地产项目和列入今年供而未用扩大有效投资专项行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逐一梳理,整理成册,摸清房地产项目的约定开工时间、前期准备工作等基本情况,为加快推进房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奠定基础。二是切实加强指导服务,当好“店小二”。《通知》要求国土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能,切实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为房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要提前履行好告知服务,提醒项目业主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要对已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项目及时办理交地手续;要突出重点,充实人员,加快办理房地产项目不动产权证;要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的,严肃按照合同约定追责,倒逼其加快开工建设。三是主动对接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通知》要求;一要把梳理的房地产项目开工情况及时提供给发改、建委、统计等部门,为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和掌握情况提供基础依据;二要主动对接,从发改、建委等部门了解情况,加强和改进房地产用地供应工作;三要协助建委和平台等单位帮助项目业主解决开工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嘉兴市国土资源局

江山市强化新造水田项目管理

近年来,江山市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先建备补”“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规定,按照“种上作物才算真耕地,种上水稻才能认定为合格水田”的目标,切实加大新垦耕地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和后续管护工作的力度。在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中,江山市严格遵循国家“六项制度”,即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出台了《江山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作职责和土地整治工作的规范性政策。并严把项目选址、项目设计、招投标、项目管理、项目验收、资金审计六道关。为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江山市未雨绸缪,明确项目立项前,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上报实施。同时,要制订好建设后耕地分配方案或土地流转方案,一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将土地分配到户或完成土地流转,做到无缝对接。同时,由政府出资配送有机肥,按垦造项目区新增耕地面积免费配送3.5吨/亩给种植户(其中通过验收当年免费配送2吨/亩,连续三年每年免费配送0.5吨/亩)用于培育地力,提高有机质含量。在此基础上,江山市还按照500、400、300元/亩/年的标准连续三年补助种植户。由于措施得力,各方面管理到位,项目效益的发挥,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使村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从原先下任务要村里做转变为现在村里要主动做的可喜局面。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陈小军

青田县立足“小窗口” 实现“大服务”

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初,青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着力在职责整合、岗位设置、流程优化上下功夫,将存量二手房交易管理职责整体划转至登记中心,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一站式办理;科学设置不动产登记窗口21个,专门设立绿色通道窗口,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特殊群众提供专属服务;将业务办理承诺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减至3-10个工作日,提速抵押登记办理时限至3个工作日。为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办事需求,青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坚持实施无午休值班制度,方便偏远山区群众办事,确保登记业务受理“不间断”;将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延伸至乡镇国土所,推行农村“两权”登记发证免费代办服务,进一步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依托“青田国土”微信平台,健全33项登记业务“掌上办事指南”,实现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全方位查询功能。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业务水平,青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编制了《青田县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试行)》《青田县不动产登记制度汇编》,明确了各业务类型申请材料、审查要点、业务流程和规范样式等,真正实现了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为及时有效解决登记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青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还建立了集体会审制度,保障登记工作科学、规范运行。截至目前,青田县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0081件,日均受理量达120件,累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44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602本,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5698件。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周华

余姚市规范资产管理

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连日来,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对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工作。清查工作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三块进行。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局本级和下属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各类资产的清查。据介绍,通过账务清理要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别处置。在资产清查中,为确保公平、公正、真实、专业,余姚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监督、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整的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徐燮彪 毛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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