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电视揭家丑,后果谁担
2016-11-09○田野丛林
莫愁 2016年28期
关键词:文化
○田 野 丛 林
上电视揭家丑,后果谁担
○田野丛林
时下,揭短类生活节目扎堆荧屏,形式内容大同小异——受访者应邀出镜,大曝家丑,嘉宾点评,专家指导,力求化解矛盾。
不可否认,这类节目试图厘清线索,矫正不同利益取向,对和谐家庭有一定作用。然而,揭丑时,难免披露情感纷争、个人恩怨等隐私,极易给受访者带来负面效应。
法律界对此类节目披露隐私如何评价?采访双方应如何规制各自行为?北京市两级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或许能带来启迪。

自揭家丑,不堪压力抑郁成疾
《生活广角》是北京电视台推出的一档谈话节目。该栏目的部分节目,由北京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录制提供。
2011年5月,六十多岁的冯俊慧应邀,与《生活广角》节目组、文化公司签订了《讲述嘉宾/同意接受采访者确认声明》。该协议第七条约定:“本人在参加录制后、节目播出前或节目首播后,不同意播出已经制作完成的节目或因本人原因导致节目不能播出,本人愿全额承担节目组因此已经支出的制作费用;如对已经制作完成的节目有其他特殊要求,本人亦愿承担因此所增加的节目制作成本。如果本人未能在播出日(或重播日)前支付前述款项,节目组有权按原计划安排播出,且无须为此向本人承担任何责任。”
签订声明后,冯俊慧当天参加了节目录制。第二天,冯俊慧的女儿董妙彤找到居住地的居委会,表示不想让电视台播出节目。居委会负责人遂致电文化公司栏目组的郭浩淼,传达了请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