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统筹协调管理研究——基于准公共物品理论
2016-11-08张晓莉张风丽陈作成
新疆农垦经济 2016年9期
关键词:管理
雍 会 张晓莉 张风丽 陈作成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 石河子 832003)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统筹协调管理研究——基于准公共物品理论
雍会张晓莉张风丽陈作成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石河子832003)
准公共物品容易导致管理分割,分割的准公共物品又导致利益博弈,而解决准公共物品的分割问题与利益博弈,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难度。塔里木河流域流线长、跨区广,造成分割利益主体博弈下的水资源管理失灵、分割管理与多头需求、地下水资源的公共池塘效应等管理困境。文章尝试从流域水权的界定与总量控制体系构建、宏观统筹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流域水权激励与利益协调机制建设、流域市场调节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统筹协调管理的思路与解决途径,以期为流域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准公共物品;管理
一、引言
公共物品(common goods)是指具备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如果物品具有较大的外部影响则被称为“准公共物品”(quasi-public goods)[1]。环境质量、水资源、荒地等这类物品皆可划入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分割管理与利益博弈是当前学术领域的一个新难题。萨缪尔森、布坎南、奥斯特罗姆等众多学者都对公共物品进行了深入研究。哈丁(1968)提出了“公地悲剧”的概念,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性人,都想要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了“公地池塘资源悲剧”的理念,例如水资源、森林资源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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