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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新方式化解土地确权林农纠纷

2016-11-04赵新宇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6年9期

摘要:我国计划于2018年完成全国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土地确权可以保证农民的实在利益,加快土地流转,但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问题繁多、困难重重。在山区中林农矛盾尤为明显,林农纠纷不仅会影响确权工作的进行,还会导致林地面积的减少和基层社会的稳定。本文以吉林省东部山区白山市为例,探究林农争议的产生原因并提出了合理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土地确权;林农争议;解决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18.026

1白山市地理环境及确权工作的完成情况

白山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长白山腹地,林地多、耕地少,地块少而分散、耕地与林地交错。辖区内既有国有林场又有地方林场,有的县(区)多个林场交错,林农争议较为突出。笔者对白山市7个乡(镇)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掌握了真实而全面的基础情况。

全市幅员17485平方公里,农业人口38万人,二轮承包面积69.36万亩。截至目前已有44个乡(镇)、412个村完成了入户调查和外业实测工作,实测面积为104.2万亩。根据调查,林农纠纷涉及面积为181695.96亩。

2林农纠纷的产生原因及情形

对于白山市而言,林农矛盾就是吉林省森工集团和地方林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的权属争议,可分为如下情形。

2.1与森工企业争议

早在1958年以来,各林业局与辖区各村进行宜农林地与宜林耕地的互换,形成了林地与耕地相交错的格局。由于当时粗放式管理方式,历史资料遗失严重,埋下了林农土地权属争议的隐患。1999年国家实行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限制森林采伐,影响了森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引发了林农土地之间的权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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