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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经历与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

2016-11-04毛新雅王桂新

社会科学 2016年8期
关键词:户籍

毛新雅 王桂新

摘要:利用中西部7省(直辖市)万份农业人口调查数据,依据务工经历及打算将其划分为4类子群体,采用Logistic模型Bootsrap分层方法,从个人、家庭、所在_村以及务工城市4个层面因素,分析了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有外出务工经历及打算的人群,其城市化意愿明显强于没有外出务工经历、也不打算外出务工的人群;婚姻、受教育程度、非农业技能等个人因素,耕地面积、土地流转、家庭务Y-A.数以及家庭年收入等家庭因素,是否有图书室(馆)、村民新农合比例、农业产值等所在村因素,以及打工是否被歧视、被拖欠过工资等城市因素对务工经历与打算不同的农业人口,其城市化意愿影响的显著性各有不同。

关键词:务工经历;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户籍

中图分类号:C912.82;C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6)08—0082-12

作者简介:毛新雅,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研部副教授、博士;王桂新,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教授

(上海201204)

引言

2014年中国城镇化率为54.8%,按照纳瑟姆(Northam)曲线所揭示的规律,仍处于城市化加速时期。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却只有35.9%,二者之间有18.9个百分点的差额,其主要构成为在城市务工但持农业户籍的农民工。为确保城镇化健康发展,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但《意见》也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人为核心、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可见,这种“新型”的户籍制度并没有取消户籍;2016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可以说,以上要求是中国城市化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结果,但也是一项艰巨任务,对于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而言尤其如此。在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进入城市化发展平稳时期之前,中国还将有2亿农业人口进人非农业部门就业,加之已进城务工的2亿多未取得城市户籍的农民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任重道远。这一方面需要加快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另一方面也要充分了解和尊重农业人口的城市化意愿。

在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设计中,城镇户籍在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更优越的待遇,但多项调查数据及分析表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主要以是否想得到城市户籍为衡量标准)并不强烈,失地农民中超过半数认为城市户口一点也不重要②。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随着土地价值的不断显现,想保留承包地和宅基地使得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意将户口“非农化”;第二,城市政策制定者和城市社会对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工作和定居设置了政策和制度障碍,导致不少农民工返乡,城市化意愿不强烈;第三,农业人口对城市户籍的需求与户籍的政策供给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为大、中、小城市以及城镇户籍之间的供需差异以及东、中、西部城市户籍之间的供需差异。因此,若不恰当地推进,“市民化”可能违背进城务工人员的居留意愿,还会加剧地区分割或区域阻隔。可以说,深入研究和充分尊重农业人口的城市化意愿是中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城市化水平的提高通常有城市人口增长快于农村、农村人口就地非农化以及乡城迁移城镇化等三种途径,在中国以后两种途径为主,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也主要可以通过农村发展成为城镇从而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就地非农化),以及乡城迁移的农民工取得城市户籍(迁移城镇化)这两种途径实现。对于中国农民工群体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已有大量研究,但对于其他农业人口群体,例如返乡农民工、有进城务工意愿但还无此经历的人群以及不想进城务工人员的城市化意愿研究甚少,这些农业人口也是潜在的就地非农化和迁移城镇化人群,而他们与农民工群体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可能有所不同。本文利用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2013年在中西部7省(直辖市)的万份农业人口调查数据,展开对农业人口整体以及按其务工经历及打算划分的4类子人群的城市化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以为相关决策提出更具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一、文献回顾

国内对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农民工群体。黄祖辉等对在浙江务工农民工的调查分析表明,进城时间的长短以及性别因素是影响农民工是否愿意“农转非”的显著因素;王桂新等对在上海务工人员是否想成为上海市民影响因素的分析发现,婚姻状况、在城市居留时间的长短以及找工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最为显著;张翼研究表明,年龄、性别、进入城市时间长短、文化程度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显著因素,但如果要求农民工交回承包地,则其“农转非”意愿大幅下降;黄锟分析发现,所处行业以及劳动保护和保障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的主要因素;秦立建、王震运用工具变量法的IVProbit模型分析发现,人力资本存量、工资水平以及打工城市养老保险的供给显著提高了农民工的城市化意愿,农村家乡的医疗保险则降低了其城市化意愿,此外,打工城市规模越大,农民工城市化意愿就越强。张洪霞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分析表明,收入、文化程度、进城时间长短以及与城市市民交往等因素与农民工市民化意愿正相关。Shuangshuang Tang和Jianxi Feng对在江苏务工农民工的分析显示,打工城市规模、受教育程度以及在城市获得社会保障等因素是影响农民工在城市长期定居意愿的主要因素。总体来看,国内对农民工群体城市化意愿的研究,其调查问卷大都在农民工务工城市展开,主要涉及个人、家庭以及打工城市的影响因素,较少涉及农民工农村家乡的影响因素,而对于农业人口中非农民工群体城市化意愿的研究基本缺失。

国外没有城乡户籍制度差别,特别是在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没有因为城乡身份差别而存在的本质不同,但国外对乡城迁移意愿决定因素的研究,可为中国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影响的研究提供比照。传统的乡城迁移理论多从“推拉”理论和重力模型角度分析农村人口迁出的影响因素;新迁移经济学强调,短期迁移和外出务工是家庭最大化收入和分散风险(最小化风险)的家庭决策;迁移的循环累积因果理论则指出,迁移决定来自个人、家庭、社区以及区域等多层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相互交织在一起,其中,家庭成员或同一村落人口前期的迁移会影响和带动家庭其他成员以及村落其他人口的迁移。Michael Burda等分析德国人口从东向西迁移的影响因素时,采用了年龄、婚姻、是否拥有房产、是否接受过大学教育等个人因素以及在西部是否有家人或朋友、家庭年收入、所在城市规模大小等家庭和区域经济社会因素⑩;CordonJong采用迁移循环累积因果理论,从个人、家庭、村落以及城市等层面的因素构建了迁移预期模型,并对泰国人口乡城迁移意愿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性别、家庭收入、家庭成员迁移人数对农村人口的短期迁移和永久迁移的影响有所不同;Alessandro Alasia等研究加拿大农民决定离开农场的影响因素时,依据拥有土地面积将农民划分为大农场经营者和小农场经营者,从个人、家庭、农村社区以及城市区域等多层面因素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农场所处区位以及社区中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劳动力的比例等因素对农民离开农场从事非农工作有显著影响,并且对小农场经营者的影响更为明显。Terry Ishitani在分析美国各州大学生迁出本州的决定因素时,采用了个人因素、所毕业院校的特征以及所来自州的经济特征等多层面因素的分析方法。基于既有理论和研究,本文将从个人、家庭、农村家乡特征以及在所打工城市的经历与感受等四个层面的因素,对中国农业人口和依据务工经历和打算划分的4类子群体的城市化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展开分析。

二、数据及变量描述

2013年春节前后,即农民工返乡期间,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在安徽、江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以及贵州等中西部7省(直辖市)农村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动向调查”,问卷包括个人卷和村委会卷。2013年,这7省(直辖市)农村人口占全国的33.8%,除了重庆和湖北外,其他5省农业人口占比均超过其总人口的50%,是典型的农业省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也显示,这7省(直辖市)省际迁出人口占全国省际迁出的54%。可以说,这7省(直辖市)农业人口的城市化意愿具有较大的研究价值。调查问卷的个人卷以家庭为单位,内容涉及农业人口的个人特征、外出务工经历和打算、家庭特征以及外出务工者在城市的感受与经历;村委会卷以所抽取行政村的村委会为单位,内容主要包括所在村的自然条件以及经济社会特征。个人(家庭)样本量为16481人(户),村(居)委会为342个,将二者进行匹配,形成本文的基础数据。去除非农业户籍人口以及年龄15岁以下、99岁以上人口,本文用以分析的样本量为15038人,涉及320个左右的村委会。此次问卷调查的农业人口在7省(直辖市)的分布状况见表1。

根据数据特点,本文对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的衡量变量是“是否希望得到城市户籍”,“是”取值为1,“否”取值为0,这也是下文模型回归中的因变量。除了对农业人口整体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做出分析,本文还将根据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历以及未来的务工打算,进一步分析“有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仍打算外出打工”、“有外出打工经历,现已返乡,不打算再外出打”。“以前没有外出打工经历,但今后打算外出打工”以及“以前没有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也不打算外出打工”这4类农业人口分别的城市化意愿影响因素,以针对不同人群提出更有效的政策建议。

根据既有理论和研究,结合样本数据特点,本文对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主要从4个层面进行考量:第一,个人因素。包括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是否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是否接受过非农业技能培训、外出务工经历与打算等6个变量。由于年龄与婚姻状况存在较大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因此在分析中不纳入年龄因素,婚姻状况分为“已婚”(赋值为1)和“其他”(赋值为0)两组。第二,家庭因素。包括家庭耕地面积、土地流转情况、家庭年收人以及家庭成员外出务工人数等4个变量。第三,所在村的经济社会状况。包括村规模(总户数)、是否有图书室(馆)、村民参加新农合比例以及村农业年产值等4个变量。第四,在打工城市的感受与经历。对于有城市务工经历人群的分析中,还包含在城市打工是否感到被歧视、是否被拖欠过工资等两个变量。

上述4个层面大部分指标已为多项城市化意愿或迁移意愿的既有研究所采用,例如Gordon Jong采用婚姻、教育、迁移经历、家庭成员迁移状况、家庭收入、土地面积、村户数规模、村粮食生产是否遭受自然灾害等指标分析泰国农业人口的乡城迁移意愿;S.Feng和N.Heerink专门研究了中国土地流转与乡城迁移的关系,秦立建、王震分析中采用了所在村医疗保险指标,AlessandroAlasia等相关研究中采用了农产品产量、农业人口技能等指标。此外,农家书屋建设是农村公共服务特别是文化服务的重要措施,于2005年试点、2007年全面推开、2012年完成全国布点工作,对农村特别是对西部地区农村的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故本研究将“是否有图书室(馆)”作为衡量所在村社会发展状况的指标之一。此外,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在城市是否受歧视、是否被拖欠工资是影响其城市融入与城市化意愿的重要因素。

以上变量是拟进入计量模型的自变量,但在进行模型回归分析之前,首先需要通过分组变量的均值T检验方法,判断“希望得到城市户籍”的人群与“不希望得到城市户籍”的人群,在这些变量均值方面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只有存在显著差异的变量才作为自变量,进入计量模型回归中。(拟采用的)自变量特征描述及其分组均值比较的T检验如表2所示。

可以看出,这4个层面的变量因素中,绝大多数变量存在显著的分组差异,即,希望取得城市户籍的人群和不希望取得城市户籍的人群在个人、家庭、所在村以及打工城市的感受与经历等方面的表现有显著不同,说明我们基于既往理论和研究所选取的解释变量大都有效。但需要指出,我们的数据中,性别、是否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以及村规模(总户数)没有通过均值比较T检验的显著性检验,说明这3个变量在“希望取得城市户籍”的人群和“不希望取得城市户籍”的人群之间并无显著不同,因此,在后文的模型回归分析中,不纳入这3个变量。

本文研究关注的重点问题是,具有不同务工经历和打算的农业人口,其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分别是什么,是否有所不同?而表3“外出务工经历及打算”与“是否希望得到城市户籍”两个变量的交叉表则首先展现了务工经历和打算不同的农业人群对是否希望得到城市户籍的不同态度。可以看出,总的来说,农业人口中希望得到城市户籍的人占比33.3%,这与之前大部分调查数据的发现是一致的(详见本文第一部分);相比之下,“有外出打工经历并准备继续外出打工”和“无外出打工经历但今后准备外出打工”的人群,希望得到城市户籍的意愿较为强烈,占各自人群的42.4%和41.3%;但有“打工经历今后不再打算外出打工”以及“没有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也不打算外出打工”的人群,其城市化意愿只占各自人群的30.9%和25.3%,低于农业人口希望得到城市户籍的平均水平。可以说,外出务工经历和打算确实对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产生了重要影响(下文还将通过计量模型进一步检验其显著性),有必要以外出务工经历与打算为划分标准,对不同农业人口的城市化意愿影响因素作出分析。

四、模型及结果分析

接下来,本文将以计量模型深入分析农业人口及其按外出务工经历及打算划分的4类不同人群的城市化意愿影响因素。如前所述,本文模型分析中的因变量为“是否希望得到城市户籍”,自变量为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是否接受过非农业技能培训、务工经历及打算等个人因素,家庭耕地面积、土地流转情况、家庭成员外出务工人数以及家庭年收入等家庭因素,所在村是否有图书室(馆)、村民参加新农合比例、农业年产值等农业人口所在村的经济社会状况因素,以及在城市打工是否感到被歧视、是否被拖欠过工资等务工感受与经历因素。对于因变量为“是”与“否”的二值变量而言,二项Logistic回归是有效的模型分析方法。

运用SPSS 18进行二项Logistic模型回归,并采用Bootsrap方法(自举法)。Bootsrap是一种基于样本数据的再抽样和估计方法,通过设定随机种子,并多次随机置换向量中的样本数据位置,可以在样本数据彼此不独立的情况下得到变量的渐进一致估计。该方法有助于更多地揭示回归估计中的未知属性和不良参数估计问题,在均数、中位数、优势比、相关系数以及回归系数分析中,能得到稳健的标准误和置信区间。此外,本文运用的调查数据同时在7省(直辖市)展开,每个省级行政区抽样调查3个城市、每个城市抽样调查3个县,为了避免同一横截面样本出现同质性而不同横截面样本之间又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在模型回归中,将省、市和县作为分层变量。

本文具体做农业人口整体及其按务工经历及打算区分的4类人群城市化意愿影响因素的方程回归,相应有5个模型:模型1为全部农业人口,模型2为“有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仍将外出打工”人群,模型3为“有外出打工经历,现已返乡,今后不打算外出打工”人群,模型4为“无外出打工经历,但今后打算外出打工”人群,模型5为“无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也不打算外出打工”人群。基于既有理论支持,所有自变量以“进入”(enter)方式进入模型分析。模型1-为全部农业人口,故纳入本文特别关注的“务工经历及打算”变量,以分析其对城市化意愿的影响是否显著;模型4和模型5,由于样本为没有外出务工经历的人群,故表征城市因素的两个变量“在城市打工是否感到被歧视”以及“在城市打工是否被拖欠过工资”不进入模型分析。在所有自变量当中,受教育程度、务工经历及打算以及土地流转情况属于3类及以上分类变量,分别将“文盲半文盲”、“没有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也不打算外出打工”和“自己耕种”作为各变量中的参照组。此外,根据Hosmer和Lemeshow检验显著性>0.05的标准,只列出有效的模型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可以看出,对于模型1和模型5,即农业人口整体和“无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也不打算外出打工”的人而言,其城市化意愿受个人和家庭因素的有效影响;对于模型2和模型3即有外出打工经历的群体而言,个人、家庭、所在村以及打工城市这四个层面的因素全部有效影响其城市化意愿;对于模型4即没有外出打工经历人群的分析中,未纳入城市因素,但个人、家庭以及所在村的因素也都有效影响其城市化意愿。

从模型1分析结果看,将农业人口视为整体时,已婚群体更不希望得到城市户籍,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越希望得到城市户籍,接受过非农业技能培训有助于提升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家庭成员打工人数、家庭耕地数量以及家庭年收入都对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产生正向促进作用,但土地流转人群比土地自己耕种人群的城市化意愿低。本文特别关注不同务工经历及打算的农业人口其城市化意愿是否有显著不同,他们各自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又如何。模型1的分析结果显示,相比较“无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也不打算外出打工”的人群而言,“有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仍将外出打工”、“有外出打工经历,现已返乡,今后不打算外出打工”以及“无外出打工经历,但今后打算外出打工”的农业人口有着更为强烈的城市化意愿,他们的城市化意愿分别是“无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也不打算外出打工”人群的1.85倍、1.32倍和1.59倍,并且表现出很强的统计显著性。前文“外出务工经历及打算与是否希望得到城市户籍交叉表(表3)”所揭示的信息在此得到了计量模型的进一步证实。

模型2至模型5的进一步分析显示,依据务工经历及打算区分的4类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确有不同。从个人层面因素看:对于“有外出打工经历并将继续外出打工”以及“无外出打工经历但打算外出打工”的人而言,由于存在与配偶等家人长期分居的顾虑,已婚群体更不希望得到城市户籍,这与王桂新等的发现一致;对于(再)没有外出打工打算的人而言(模型3和5),婚姻对其城市化意愿的影响不显著;对于没有外出打工经历的人(模型4和5)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城市化意愿越强,说明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业人口,其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信心越足,城市化意愿也就越强烈;但对于有外出打工经历的人而言,这一点并不显著。除了“无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也不打算外出打工”的人群外,接受过非农业技能培训与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显著正相关,这表明,掌握非农业技能有助于增加农业人口在城镇获得就业的机会,增强其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能力与信心,从而提升了其城市化意愿。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教育对于非农业活动的影响更大,在我们的研究中,非农业技能培训和受教育程度提升了(部分)农业人口的城市化意愿也是这一理论的证实。

从家庭层面因素看:家庭耕地数量、土地流转情况以及家庭成员打工人数对“有打工经历并将继续打工”人群的城市化意愿有显著影响:家庭成员打工人数越多,其城市化意愿越强烈,主要原因在于家庭成员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可以起到相互扶持作用,降低了孤独感和压力,增加了城市化意愿,可以说,Messy以及Gordon Jong关于迁移循环累积因果理论和研究在我们的分析中得到了部分证实。土地被看做是农业人口的重要生产资料和安身立命的依靠,本文分析显示,家庭耕地数量越多的人,其城市化意愿越强,可能的解释是,作为农民重要的收入来源,耕地数量增强了农民成为市民的意愿和信心;土地流转的人比土地自己耕种的人更不想得到城市户籍,可能的原因是,土地流转一方面带给流转人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在地方利益驱动下,部分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强制规定农民工市民化必须以放弃土地为条件,也使流转人产生顾虑,担心取得城市户籍将影响其流转土地的收回。家庭年收入对没有外出务工人群的城市化意愿起到正向促进作用,收人高的家庭更有信心成为城市市民、融人城市生活。

从所在村和打工城市层面的因素看,对于有外出打工经历及打算的农业人口而言(模型2和模型4),所在村是否有图书室(馆)、农业年产值以及新农合比重与其城市化愿意总体上呈现显著的反向关系,即,所在村较好的经济社会保障会降低农民取得城市户籍的意愿,这一再证明,农村公共服务、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升,有助于吸引农民工返乡以及留住农村人口。对于有打工经历、且打算继续在外打工的人群(模型2)而言,在城市遭受歧视和被拖欠工资等经历和感受与其城市化意愿正相关,这说明在城市的不公正待遇让农民工更加强烈地感受到城乡户籍以及外地户籍和本地户籍劳动者在城市工作所受待遇的明显不同,他们希望通过得到城市户籍而改变这一状况。吴晓刚和张卓妮的研究表明,农民工确实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上遭遇由于户籍分割而造成的职业隔离。对于“有打工经历,但不打算再外出打工”的人群(模型3)而言,在城市打工曾经的经历和感受不再对其城市化意愿产生显著影响。

五.小结讨论

本文利用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2013年在中西部7省(直辖市)的万份农业人口调查数据,基于既有理论与研究,通过变量均值T检验,确定了个人、家庭、所在村以及打工城市4个层面13个解释变量,运用Logistic模型Bootstrap方法的分层分析,揭示了具有不同务工经历与打算的农业人口,其城市化意愿及影响因素,结果显示,第一,务工经历及打算不同的农业人口,其取得城市户籍的意愿有着显著不同:“有外出打工经历及打算”的农业人口,其城市化意愿明显强于“没有外出打工经历,也不打算外出打工”的农业人口;第二,务工经历及打算不同的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也不尽相同:对于“有外出打工经历并将继续外出打工”以及“无外出打工经历但打算外出打工”的人而言,已婚降低了其城市化意愿;对于“没有外出打工经历”的人而言,受教育程度越高,城市化意愿越强;除了“无外出打工经历,今后也不打算外出打32的人群外,接受非农业技能培训有助于提升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家庭耕地数量和家庭成员打工人数对“有打工经历并将继续打工”人群的城市化意愿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土地流转则对其城市化意愿产生负向作用;家庭年收入对“没有外出打工经历”人群的城市化意愿起到正向提升作用。对于有外出打工经历和意愿的人而言,所在村较好的经济社会保障会降低其城市化意愿;“有打工经历,且将继续在外打工”的人希望通过得到城市户籍的途径,改变其在城市遭受歧视和被拖欠工资等不公正待遇。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讨论供政策参考。

第一,不仅需要研究农民工群体的城市化意愿,也需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不想进城务工人员等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的关注和分析,为就地非农化和迁移城镇化两条途径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供政策依据。2014年至2016年连续3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出和强调要解决好“三个l亿人”问题,其中不仅包括农民工群体,也包括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人口,这其中有不少将通过就地非农化途径实现城镇化。本文依据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历和打算,将农业人口划分为4类子群体,分析了他们的城市化意愿是否显著不同以及其城市化意愿的影响因素是否有所不同,可以为农民工群体的城市化(迁移城市化)和非农民工群体农业人口的城市化(就地非农化)同时提供政策建议。

第二,从农民到农民工再到城市市民的身份转变是中国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可行路径,地方政府专人专项负责各地剩余农业劳动力进城务工工作是提高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的有效途径。本文分析表明,有外出务工经历和打算的人群,其城市化意愿更高,农民工群体家庭成员的外出打工对其城市化意愿有带动提升作用,王桂新等研究所指出的“农民.农民工-市民”的人口城市化路径①在本文分析中得到进一步证实。可以说,提高农业人口城市化意愿从而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有效途径之一是继续做好专人专项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务工的帮扶工作。但同时,更需要做好城市接纳农民工、给予他们城镇户籍及附加之上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特别是适度放松大城市的户籍门槛,满足农民工对城市户籍的真实需求,这也符合我国需要进一步增加二线大城市数量的城市层级结构改善的需要。天津日前通过政策,将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其效果令人期待。

第三,本文实证分析发现,对于有外出务工经历和打算的农业人口(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和即将外出打工的人群)而言,对其进行非农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其城市化意愿的有效措施;对于没有务工经历也不打算外出务工的农业人口而言,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发展,其中一部分必将成为就地非农化的群体,而提高其受教育水平是提升城市化意愿的有效途径。但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农业人口中接受过非农业技能培训的只占15.2%,在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需要提高的背景下,应当推进农村非农业技能培训和推广工作;我们的调查数据还显示,农业人口受教育程度的主体为初中,占比44%,小学占比近29%,高中及以上占比不足16%。2016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0.23年提高到10.8年,但农业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8.38年,我们的样本中农业劳动年龄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87年,说明中西部农业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更低于全国水平。因而,政府财政需要加大对农村教育投资的倾斜力度,出台措施鼓励农村孩子多读书。提高农业人口受教育水平既是提升其城市化意愿的有效措施,更是城市化潜在人群最终融入城市的重要条件。

第四,要保持农业大省农村劳动力的有效供给、避免农村凋敝现象深化,可以从提高农业经济收入、村民新农合比重以及修建图书室(馆)、学校和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人手。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工业化发展的规律一方面需要提高农业人口的城市化意愿,另一方面与之相对应的是,需要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因为即使将来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仍有30%的人口即4亿多人工作生活在农村。本文研究表明,图书室(馆)、新农合比重以及农业年产值等农村经济社会保障条件的提高可以有效降低农业人口取得城市户籍的意愿,对于分析样本中的河南、四川、湖北等农业大省而言,留住农村更多有知识、受教育程度高的青壮年劳动力和人才,对其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农村发展水平的提高而言至关重要。应该说,在中国城市化加速发展的同时,美丽乡村建设和美好乡村生活仍是我们持续的重任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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