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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艳艳:走进“罪错”少年的预审警察

2016-11-03刘瑜

民主与法制 2016年23期
关键词:罪错小宁小方

刘瑜

“80后”女警和一个犯罪团伙的覆灭

若是身着便装,没人能想象出她的真实身份。眼前这个瘦小的女孩儿,竟是一名离“犯罪”最近的警察。

1985年出生的齐艳艳从公安大学毕业后,到今年,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工作六年了。六年前,刚毕业的她被分配到预审大队任书记员,预审工作是侦查的延续,又是审判的预备,在公安工作当中起着案件审查、深挖破案的重要作用。

三年前,海淀公安分局预审大队成立了6个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办案室,选派责任心强的女民警加入,充分发挥预审女警温柔的性格和爱心优势,以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审查工作。2014年,齐艳艳开始担任未成年人中队的预审员,成为预审大队中最年轻的女预审员。从此,齐艳艳便跟“孩子”结了缘。

2015年1月,小宁(化名)因为盗窃被抓获,后被移交预审大队未成年人中队,齐艳艳带领民警初次与小宁接触就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17岁的小宁什么都不说,对任何人都有着强烈的抵抗态度。虽然难度很大,但齐艳艳却没有放弃,她像一个邻家姐姐一样,跟小宁“海聊”。刚开始,他们聊生活、聊爱好,却只字不提他的“犯罪行为”,齐艳艳静待着有一天,能真正走到小宁的心里。有时她对小宁提审时间能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一天都在一起。中午,齐艳艳买来小宁最喜欢喝的可乐,陪着他一起吃饭,甚至那年的除夕夜,齐艳艳都没有呆在家里守着父母,却给小宁带去了热气腾腾的饺子。

这一切,小宁都看在眼里,更感受在心里。慢慢的,小宁开口说话了。与小宁“聊天”的过程中,齐艳艳发现,他骨子里并不是个“坏孩子”,家庭带给他的是极为负面的影响。小宁小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小宁几次跟父亲提出想要去找母亲的要求,得到的并不是亲情的支持,而是父亲的几个耳光。小宁从此便放弃了,一起放弃的还有小宁对未来的期待,他从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齐艳艳得知小宁喜欢看书,特地向他要了一份书单,对小宁的合理要求,齐艳艳都会满足:

“小宁非常聪明,记忆力超强。他让我给他带的书有《二十四史》《唐诗三百首》,最让我惊讶的是他还想要一本《高中数学练习册》。”小宁对她说,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法参加高考了。那一刻,齐艳艳觉得无比心酸。她像心疼自己的亲弟弟一样,心疼着这个走了弯路的孩子。

齐艳艳谈心式的提审不仅使小宁摆脱了恐惧心理,也逐步取得了他的信任,更让齐艳艳从一名审讯他的民警变为他的知心姐姐。最重要的是,齐艳艳的帮教使小宁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对自己造成的伤害,良知重新被唤醒。

经过一系列的转化教育工作,终于,小宁放下了包袱,他褪去了所有的保护色,一点一滴,回忆起了所有发生在他身上的盗窃行为,揭发了所在的盗窃团伙情况。他向齐艳艳要了一叠A4纸,一字一句,从2013年8月他的第一次盗窃行为到2015年2月被抓,哪个小区,哪个门儿,偷了什么东西,小宁都记得清清楚楚。一叠纸写得满满当当。“我心里终于踏实了。”小宁交代了所有盗窃行为,没人逼问,也没人强迫,他书写着自己罪状的同时,也涤荡着自己的内心和灵魂。

公安机关通过对小宁的审理,一个组织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统一指挥、统一销赃、流窜全国多地的特大有组织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惩罚与拯救哪个更重要?

齐艳艳回忆,在审理小宁的过程中,她共提讯小宁26次,提讯时间合计超过100个小时。她说自己再累也都有坚持下去的动力:“我肩上承载的责任很重,每个案卷都决定着一个孩子的一辈子,这是他们最紧要的转折点。”

齐艳艳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审讯学、心理学和预审技巧,从未成年人渴望受到关护,渴望获得理解的心理特点出发,通过大量的审理实践总结出了未成年人案件预审工作的共通点,即:预审员接手案件后的阅卷应从寻找案件特性的视角中跳出来,从作案人的人生轨迹和生活轨迹角度来分析案件。犯罪是嫌疑人人生轨迹的浓缩点,从这个点出发就容易把握住案件的特征。

尤其对于未成年人来讲,原生家庭对一个孩子的成长尤为重要,童年时经历过的一些非常强烈、痛苦的经验感受,安静地躺在每个人的潜意识里,在生活刺激下就会引爆,甚至会影响其一生。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来讲,深挖他们背后的故事往往更容易了解他们,能更客观地进行裁判,进而对他们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

我国建立少年司法制度,最初是源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以及对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实需要。近几年来,少年司法制度建设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众多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人在为制度的推进不断奔走着。

本社记者在以往对海淀区检察系统、法院系统中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司法程序的采访报道中发现,经过多年的摸索和调研,海淀司法部门已逐渐形成了一套基本完整的“少年司法系统”。

在少年司法制度建设中,公、检、法、司每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并且都应该是互相衔接的。而公安机关是第一个接触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机构。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审讯时,要就如何获知案件的真相、如何还原一个孩子最本来的面目、如何看到他们的成长轨迹,费尽心思,感化教育。或许,上述的“如何”可以不去用心做,简单的审讯一样可以将分内的工作完结。然而,海淀公安分局却没有将这些“罪错少年”草率处置,而是用更专业的机构、专门的人去挽救他们。

挽救“迷途少年”预审中队新模式

从2012年起,海淀分局预审大队就开始探索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以更大限度地进行教育、感化,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时值2013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该法在特别程序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不仅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正式写入其中,更从讯问主体、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到场讯问、管理关押、档案封存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乘此东风,2013年4月,海淀分局预审大队首先成立了6个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办案室,共分6个预审室,全部由女民警组成。2014年7月1日,海淀分局预审大队未成年人中队成立,这是一支专门负责针对被拘留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违法行为人案件进行审理的专业队伍。

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不仅承担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审查工作以及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专业干预工作,还承担着在校大学生、研究生违法犯罪的案件审查,同时承担辅导员义务,在对口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预防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教育青少年遵纪守法,学会自我保护。针对因违法行为初次被裁决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未成年人进行后续帮教问题,设立专门的谈话室,由民警和社工对未成年违法行为人进行跟进谈话和法制教育,感化未成年违法行为人踏出泥潭,做守法公民。

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也走在前沿。2014年3月4日,海淀公安分局副局长蒋林、预审大队政委刘军在海淀寄读学校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揭牌。两年来,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多次走进校园,开展法制教育进课堂和警民联谊会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中队成立至今,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完善,而对于预审警察来说,她们要做的事情具体到每一个人,关系着每一个罪错少年的未来。

拿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的17岁小方(化名)的案卷,齐艳艳认真翻看卷宗材料,了解到小方与被害人并无深仇大恨,只是因为几百元房租借贷产生的小矛盾,小方就买刀行凶杀人。根据经验判断,小方虽是未成年人,但性格偏执极端、容易冲动,不出所料,在第一次讯问中,他抵抗审讯情绪严重。之后,齐艳艳及时与管教民警进行沟通,提示民警在生活中要与小方多加沟通。第二次提讯的时候,齐艳艳找来小方母亲在场陪同,从开始的“聊家常”慢慢消除了他的抵抗情绪,到后来,小方哭着说自己错了,觉得对不起被害人,感到非常后悔。

一周之后,齐艳艳又对小方进行了第三次讯问,结合他的社会经历、家庭情况、心理特点,进行了一次长谈。讯问中,小方情绪稳定,如实供述了具体事情经过,讯问结束时,小方对齐艳艳说了一句:“姐,谢谢您,辛苦了!”一声姐,让齐艳艳感到,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过程虽然很难,但是他们的变化让她有着浓浓的成就感。

她曾经对小宁说过:“等你回归社会后,如果有一天你活不下去了,又想伸出手去偷时,希望你能想到我,我以后还管你!”

就是这样一个个鲜活的案例,鼓舞着那些有情怀的法律人。他们奔走着,不为名利,不为仕途,踏踏实实地做着每一件事情,只为了去挽救那些迷途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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