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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审美教育书简第四封信的价值意义

2016-11-03潘利林

人间 2016年26期

摘要:席勒的审美教育书简是结合了古典文学和古典美学思想为前提,并根据社会形态的发展,阐述当时社会背景在一个环境思考下所带来的影响,也是根据自身的经历对现实的表态。文章主要阐述审美教育书简第四封信的解读和分析,从道德与自然、个体与主体,整体与部分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简要分析文章的精神价值和人文价值。

关键词:道德与自然;个体与主体;整体与部分

中图分类号:J1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9-0190-01

一、道德与自然的客观艺术审美教育

在这样一个国家里,“只有一种性格在一个民族中占了优势,才能毫无危害地按照道德原则进行国家的改造,只有这样的性格才能够保证这种改造延续下去。建立一个道德的国家,依靠的作用力的道德法则,而且自由意志被引入因果领域,在那里一切都与严格的必然性和恒定性相关联”道德法则是席勒在文章中重点讲述,以道德统一来建设这样一个国家,并在人的性格和意志力上要求人们遵守道德法则,法是一切制约国家和改造国家的总和,而道是自然时间顺序渐进的体外法则,是自然生成。促使人们在崇高的意志力上获取自由,以保持自然和人的本性在某种意义上所采取行为方式有一定的生成环境。其中也体现了因果关系,道德与自然是同时发展,道德是以人的意志力来约束发展,而自然是以人的自然本性来制约,两种条件的成熟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所以,道德与自然的因果关系则是体现了社会发展一个普遍的法立,是推动现状的两种方式,即道德发展的偶然性和自然本性发展的必然性。使其两种方式在社会现象中是同时存在发展,在形式上是不一致的,但在人的意志内容发展上是相同的,这可适应人的道德本能和自然本性的普遍发展和相互对立的辩证关系。

二、个体与主体的艺术审美教育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可以说,每个个体的人,按照他的禀赋和规定在自己心中都怀有一个纯粹理想的人,而人的生存的伟大任务就是,在他的一切变换之中与这种理想的人的永恒不变的统一保持一致。在任何主体中都或多或少清楚地自我显示的这种纯粹的人,将由国家来代表,而国家力求客观而又仿佛规范的形式把各个主体的多样性结合成一体。然而,现在可以设想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使时间中的人和观念中的人相会合,因而也有两种方式使国家能够在诸个体中维护自己:或者通过纯粹的人压制经验的人,国家消除个体;或者通过个体生成国家,时间中的人高尚化为观念中的人。”个体是在这种纯粹理性的生存中要求主体在显现的国家中统一,使其个体在主体中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国家应尊重个体中客观和类属的性格,而且还应该找那种他们身上主观和特殊的性格。并且,当国家在扩大不可见的道德领域的时候,国家也不应该使现象领域灭绝人际。

但是,在个体与主体对立的关系中,主体应通过个体实现国家对人民的这种特性和人格化,以及个体在主体中显现出他的服务价值。因此,国家能够在诸个体中维护自己,不能通过纯粹的人压制经验的人,那就证明国家的教育体现还不完善的。国家消除个体,不能以个体生成国家,那就证明主体通过牺牲个体才能保住自身,这样一个国家的建设上是不完善的,必须建立国家法制,形成一个只多样性的发展状态。然而,在国家确立宪法的情况下,应在道德上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界定,也不能牺牲道德的性格来维护和全保主体,这样的体制制度也是更加的不完善。在建立的双从性上应更多的考虑主体和个体的对立关系,既不能脱离主体,也不能分离个体,两者之间是对立和谐发展。

三、整体与部分产生的艺术审美教育

整体与部分是构成艺术家对艺术产生兴趣的重要条件,机械的艺术家对材料完全不重视,只是以强行的手段对材料进行加工和改造,不是为了部分才对整体感兴趣,而是为了整体才对部分感兴趣。美的艺术家对材料的选择同样也是毫不犹豫地对材料强行的制导,也不完全地对材料更加尊重材料,只是表面地去尊重、宽容、迷惑对材料自由的保护。教育艺术家和政治艺术家是把人变成材料和任务,去服务整体——国家,以部分服务整体;国家艺术家对不同美的材料来接近尊重,并爱护材料的特性和人格,不仅主观地为了在感官上获得迷惑效果,而且也是客观地和内在本质而爱护材料的特性和人格。

这两种关系是相互对立的,客观的尊重材料和主观对材料内在本质的选择,是艺术家本身对部分材料的认识和对国家整体的去服务,就如人可能以有两种方式使自身处于对立状态:或者他的感情支配了他的原则的时候,成为野人;或者当他的原则破坏他的感情的时候,成为蛮人。野人轻视艺术,并认为自然是他的绝对主宰;蛮人嘲笑和侮辱自然,但他比野人更可鄙,他经常不断地成为他的奴隶的奴隶。所以,在部分与整体中,不仅仅是对个人还是国家,都应该尊重部分而服务这个整体。

总之,在全文中,主要体现道德与自然、个体与主体、部分与整体,都是再这样一种相统一、相对立的矛盾关系和因果关系中来体现这样一个国家以及人民对道德的尊重和人格的特性,使国家在公民心胸中充当着纯粹客观的人性的代表,也有在客观的高尚化为人性的程度上,才能够产生尊重,并服务于整体。只有在道德与自然社会中保持它的多样性发展,个体与主体的形式也不存在单调性和复杂性的发展,也迫使部分与整体在混乱的艺术美中体现国家和以艺术家的同步性发展,这样不损坏道德与自然、个体与主体、部分与整体的统一。内在的统一,成为美的本能的一种解释。因此,只要在有能力和有资格用自由的国家代替必然的国家的民族那里,才能找到性格的完整性。

参考文献:

[1](德国)席勒(Schiller,F.)著;张玉能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7

作者简介:潘利林(1990.06-),男,汉族,贵州仁怀人,贵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方向:艺术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