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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史讲座(四)

2016-11-02文/

少儿美术·书法版 2016年4期
关键词:汉隶帛书章草

文/ 孟 威

书法史讲座(四)

文/ 孟 威

在汉字演进过程中,隶变、草化、楷变是尤为关键的三个环节,同时也是中国书法奠基、建立、形成的三个重要标志。隶变,一般是指由秦系文字中小篆一体向汉代隶书的演变,而今日看来,隶变则同时发生于小篆的形成过程,古隶或秦隶是隶变的潜伏期,由秦隶而汉隶是隶变的完成期。在战国、秦、汉三个历史时期,汉字突破了篆法,形成了隶书,完善了隶法,产生了草书,打破了篆、隶之正体,衍生出草法,萌芽了楷书,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动态系统。在常见的书法史书籍中,通常被描述为篆亡而隶生、隶亡而楷生的“你死我活”的更替,或是篆而隶、隶而楷、楷而行、行而草的线性发展模型。近百年来,先秦、两汉、魏晋间大量简牍、帛书的出土,渐渐地揭示出尘封了两千多年的历史真相。

我们先谈一谈隶变,隶变发生于战国中期,是学界一致认同的观点。有的学者将此种解体篆书的字体称作古隶或秦隶,古隶与今隶相对,然而今隶一词在古代又指别于汉隶的楷书。因此,我们倾向于使用与汉隶并称的“秦隶”这一概念。根据四川青川县出土的秦木牍,即公元前316年秦灭巴蜀后,推行秦田律的重要证据,自战国中期隶变的发生至汉武帝时期汉隶脱化成形,“隶变”前后历经二百余年。有关隶变的原因,大都以“篆体实繁难,而人情趋简易”为首选,并以“化曲为直、易圆为方、省减并连、变换笔顺、调整取势”为特征。在这表面的理由与特征背后,是否存在着更为本质的原因或原理呢? 《剑桥中国秦汉史》曾推测:“这种激烈变化的主要原因很可能是,原来在字中用于表音的字形部分,到了秦代已不能充分体现当时语言中发生的语音变化。”裘锡圭先生的《文字学概要》、赵平安先生的《隶变研究》都对这个问题做出了更为详尽的解说,有关隶变的发生,正是符合汉字内在发展规律的必然性与原理性的结果。在此,对隶变形成的某些外在因素略加补充:一、作为书写工具的毛笔,其做工日渐精良,汉字书写的点画丰富程度自然有所提高;二、作为书写材料的简与帛,其使用范围的扩大,纸的诞生,都为充分地表达毛笔的复杂运动提供了可能,从书写到书迹,真正实现了“一手的表达”,而不再经历范铸、凿刻等“二手的转译”;三、秦汉之交,作为政府统一行政的文书,其工作由简趋繁,其制度日臻完善。

若以运用波挑的笔法、完成蚕头燕尾的波画视作隶变的“结束”或说“完成”,隶书趋于成熟的典型标志,就在这一标志出现于简帛的同时,草化的现象也随之发生。早期的草化,可以视作篆书某些笔画的草写,则有人称之为“草篆”,而进入秦隶阶段的简帛出现的草写亦被称为“草隶”,因此,可以肯定草化是推进隶变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技术因素,反过来隶变过程中的草化又演生出草体的雏形,之所以这样论述,是因为将草书视作是由隶书演变而来的序列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悬泉置西汉帛书》《居延·隧长病书牒》正是自西汉而东汉成熟隶书与草书同时并行的证据。

百余年来,对各地出土简牍、帛书的整理研究已形成一门简帛学,或称简牍学。简牍与帛书的出土地域不分南北,形制多样、内容丰富、书体各异的简牍不断地从地下涌出,形成了一座汉代简牍书法的宝藏。简帛可分为文书和书籍两大类,而文书又可分为书檄、律令、簿籍、录课、符券、检楬六类,每一类细分可达数十种。在此,选取较为有代表性的几种如下:

1.《居延汉简》

▲ 居延汉简

《居延汉简》,额济纳河流域,即古居延海,1930—1931年,额济纳河两岸的大湾、地湾、破城子等地首次发掘获简牍一万余枚,学界称“居延旧简”;1972年、1973年、1976年,于破城子、肩水金关、甲渠塞第四燧等地二度发掘获简牍近两万枚,称“居延新简”。内容包括文书、信札、簿册、经籍、杂类等,多为木简,简中带有纪年者:自西汉武帝元朔元年(前128年)至东汉安帝永初五年(111年),时间跨度二百多年,出土数量三万余枚,为目前最为盛大者。不仅保留着两汉间篆、隶、草诸体流变的线索,还提供了简牍中简、牍、册、检、觚、符等多种形制的实物。

2.《敦煌汉简》

《敦煌汉简》,先后计五批,1906—1908年、1913—1915年,匈牙利人斯坦因曾两度掘获汉简计788枚;1944年,西北科学考察团又获43枚;1972年,敦煌马圈湾发掘汉简1200枚,前四批简中纪年自西汉宣帝本始二年(前72年)至新莽地皇二年(21年);敦煌悬泉置遗址,始于1987年发现,1990—1992年陆续发掘,得汉简三万五千余枚,有字简达两万三千余枚,简中最早纪年西汉武帝太始三年(前92年),同时出土帛书、纸书十数件,疑为东汉晚期之作,见本节“帛书”“纸书”。

3.《马王堆帛书》

《马王堆帛书》,1972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座西汉早期墓葬出土,墓主为长沙丞相轪侯家族。马王堆出土书迹中,帛书计十二余万字,简牍计九千余字,还有漆器上的漆书、针刻文字,印章、封泥等。其中帛书共计26种典籍,涵盖六艺、诸子、兵书、术数、方术等方面,对先秦以来哲学、历史、天文、地理、军事、医学等学科研究具有重大意义。若依断代区分,分为二期:一、战国晚期或秦代(前206年以前),《老子·甲本》,不避刘邦之讳,定在高祖称帝(前206年)前,《战国纵横家书》《五十二病方》《春秋事语》与《青川木牍》《云梦睡虎地秦简》似为同调,篆意虽存,隶法萌生,可视为“隶变”过程中的早期书迹。二、西汉初期(前206年—前177年),《老子·乙本》,改“邦”为“国”;《五星占》,五星行度表中的年表列至汉文帝三年(前177年)。与二者风格接近的有《周易》六篇等,字形多呈扁方,波挑之主笔鲜明,汉隶的基本面目已初步行成。

▲ 马王堆帛书·周易

4.《敦煌悬泉置帛书》《悬泉置麻纸楷书墨迹》

《敦煌悬泉置帛书》,计10件,内容为完整的书信,此封书信分列10行,九行为成熟的隶书,末行作标准的章草,隶书与章草并行的现象历历在目。

《悬泉置麻纸楷书墨迹》,亦出土于敦煌悬泉置遗址,有文字麻纸计10张,书体有类似隶书、章草、楷书多种,或被定为西汉晚期,或被定为魏晋时期,而裘锡圭先生称:“在某些出敦煌汉简的地点,也发现过极少量的字纸,可能是东汉晚期的东西。”是纸张用于书写的首例。

纵观两汉书迹,隶变是关键,通乎汉字古今之变;草化是核心,开启书法笔道之源。被后世传述的曹喜、杜操(字伯度,避曹操讳,后世改称杜度)、崔瑗、张芝、刘德升、王次仲、蔡邕、梁鹄、师宜官等多位书家相继涌现出来,其中曹喜擅长小篆,杜、崔擅长章草,惜无可靠书迹传世;“芝学杜度,转精其巧,可谓草圣,超前绝后,独步无双”(《书断》),遍观《淳化阁帖》中所收《八月》《冠军》《终年》《欲归》《二月》诸帖,惟章草之《八月帖》较为可信,其余今草、狂草诸帖多有争议;被尊为行书“缔造者”的刘德升,所幸有钟繇、胡昭二弟子的继承,尤其是钟繇的发扬;八分隶书“正体化”的“主创”王次仲,其成果是否被蔡邕“窃取”;兼善诸体的蔡邕,代表着官方规范的“正体”、儒家勘定的经典——《熹平石经》,其署名权皆归于蔡邕。若以此考察汉代书学,或可得出一个“以体名家”的书史,亦可视作仓颉造字、史籀作籀文、李斯作小篆这一记述传统的延续。若进一步追问,其实这是一个汉字字体的流变过程,书家则肩负着整理、规范、发明、创造的具体工作。至此所不同的是,在面对隶变后“汉字与书写者之间突出起来的矛盾”时,草化成为一个极为完美的解决方案,草书将汉字书写引向了最具神妙的书法之路。在人与天合、技与道近等相关理念的共同作用下,西汉的文吏之书彻底蜕变出东汉的文人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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