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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探究

2016-11-02刘爱英

广西教育·C版 2016年8期
关键词: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

【摘 要】从明晰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入手,分析当前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对策与思路,以进一步推动高校“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关键词】院系基层党组织 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6)08C-0029-03

党的十八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是教育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核心,是落实高校各项工作的基础,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高校各项决定发挥着巨大作用。在全面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落实的新形势下,如何抓好院系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的落实,本文进行了一些分析探讨。

一、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两个责任”是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是高校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任务。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要向基层延伸”、“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就是面向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覆盖党的各领域、各方面。高校要做好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其关键点和着力点就是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好“两个责任”。

(二)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是遏制腐败案件在高校各领域易发多发的迫切需要。随着高校规模扩大、功能增强和权力的加大,高校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究其原因,关键是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发生在基层的腐败问题不根治,必将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失去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三)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是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作为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战斗堡垒,是教育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的政治核心,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的基础,是维护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保障。可见,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是关系到党的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是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是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促进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根本要求。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师德师风直接影响到教育行风,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院系基层党组织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沿阵地,必须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是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根本保证,是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督促教师廉洁从教的制度保障,是以高压态势狠刹师德中的歪风邪气,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力促进师德师风根本好转的重要途径。

二、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在高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对院系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的同时又要负监督责任,院系党政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地说,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内容主要有:

(一)领导责任。对所属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领导责任,负责领导本院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二)示范责任。院系党政领导“一把手”要“知田善种”,院系书记与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部门党员干部做出表率。

(三)教育责任。加强对本院系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党规、廉洁从政和廉洁从教等教育;改进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本院系教师的教学行为、科研行为、管理行为,提高遵守“六大”纪律的自觉性;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对大学生进行廉洁教育,综合运用各种载体积极培育和传播廉政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四)管理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和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梳理好行政权、学术权、监督权在院系基层的运行机制;按照“好干部”、“好教师”标准来配备干部和聘用教师,切实纠正院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监督责任。院系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是对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要制度执行情况、遵守党规党纪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大节点整风肃纪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提醒约谈、督促整改,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六)责任追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问责一人,警示一校”的作用。

三、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尽管在《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有规定,反腐倡廉建设是高校院(系)党组织主要职责之一,各级党组织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但在实践中,院系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的职能被弱化,依然存在党风廉政建设“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高校党委纪委的事,院系工作重点是抓专业建设、教学教研,这些硬任务必须全力以赴,而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应付检查即可;有的院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注重抓业务工作而忽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松对所属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有的认为院系没有什么权力,是“清水衙门”,没有腐败之源和贪腐的环境。

(二)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体制不顺畅。主要表现在:一是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只落实到高校一级,很少高校能按要求下沉和延伸到基层;二是基层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不完善,执行力不强;三是机制体制不健全,院系一般设专职书记(或副书记),分管该院系师生思政工作、学生管理和就业工作以及其他党务工作,多数院系没有纪委,只设兼职的纪检委员,甚至有的院系连兼职的纪检委员都空缺。为此,院系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监督工作趋于表面化和形式化,难以发挥监督的独立性和震慑力。

(三)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内容不具体。虽然“两个责任”的规定从宏观上明确了党政负责人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的工作负责,各高校也都制定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但院系基层党组织几乎没有制定本院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没有结合具体岗位和业务工作实际,划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规定责任追究。尽管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是层层签订,压力是层层传导,但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分解不具体、责任不明确,最后无法将责任落到实处。

(四)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指标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当前,一般高校都制定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但通常缺乏量化指标,考评指标模糊,评价条目设计不合理,不分业务岗位、不分级别,千篇一律,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考核和评价趋于形式化,多是官样文章,实际上无法执行,考核方案也难以实施。

(五)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力的责任追究不到位。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的有效保障。当前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不足,出现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代替轻处分,以轻处分代替重处分;执行“一案双查”不到位,只注重追责当事人,对负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人员一般不问责或少问责,存在不想、不愿或不敢追责的现象,客观上纵容了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四、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对策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政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院系每位教职员工既是受教育者,也是教育者。院系基层党组织应针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不同层次,采用不同形式,组织开展不同内容的教育活动。一是组织所属师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和“两个责任”有关规定的日常教育。二是组织院系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规学习和党性锻炼的重点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急迫性,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三是通过开展廉政演讲、廉政文艺表演、廉政作品比赛等方式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提高全院系师生思想认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逐步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人人有责的思想。

(二)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分工定位。要让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地生根、枝繁叶茂,就必须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解到各个层面和各责任人。按照各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职责分工范围和“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和细化到院系班子、书记以及班子成员,明确任务标准和完成时限,建立分级负责、分项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覆盖全面的责任体系。明确基层纪委或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强化法治意识,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坚持从严执纪,提高纪检监督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梳理和健全工作机制体制,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抓手。(1)建立主体责任运行机制。明确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的工作程序、步骤要求,确立院系“三重一大”的评判标准、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院系“三重一大”必须采取党政联席会的方式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定期研究本院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廉政风险防控点等工作机制,逐项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公示权力清单、列出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形成院系书记和院长(系主任)共同全面履行第一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实现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2)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高校的二级院系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于一身,掌握有较大的“人权、财权、物权”,是高校大多数腐败案件的发源地。首先,纠正职能上的越位,基层党组织书记应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其次,防止职能上的缺位,纪检委员列席院务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体系,明确权力行使条件、运行步骤、责任和监督,将事前预防、事中抽查、事后重点检查和执纪问责变为常态化。依据院系特点,适时开展杜绝乱收费、清除“小金库”、严格公务接待、制止师生收送礼金礼品、违规发放学生奖助勤贷补等专项治理工作,推进院系教务、政务的公开透明,加强对科研项目、学生经费的审计监督,对实验室建设和教学设施设备采购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相关规定,预防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广大师生。(3)健全定期汇报制度。院系党委(党总支)通过召开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月报会、季报会,了解“两个责任”的落实完成情况,学期末召开学习交流汇报会,年终向高校党委、纪委述职述廉。(4)完善院系巡视监督制度。院系除了定期检查教学业务工作外,还应该建立和完善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开展专项巡查的制度。(5)完善监督机制。一要解决好基层纪检机构人员编制问题,在基层党组织配置专职纪委书记或专职纪律检查委员,同时,也可以由高校纪委派驻纪检专员;二要使监督工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使监督执纪问责减少压力和干扰,保证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三要推进院系信息公开,发挥师生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倒逼机制。院系基层党组织要有效地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就是各个责任主体履职到位,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倒逼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一案双查”的执行。建立以决策责任倒查机制为突破口、责任清单制度为抓手,从问题环节追究到环节问题的当事人,除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良性责任导向的形成,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自觉维护党章党纪的严肃性。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考评纠错机制。院系基层党组织要综合运用师生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监督人员的明察暗访等方式以及日常检查与巡查发现的重要问题、纪律审查情况与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引入第三方评议机制进行综合考评,客观真实评价基层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并将考评结果运用于干部提拔任用、各类评先选优等,做到真考真用,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监督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组织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问题严重的要及时通报曝光,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能力水平。院系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院系落实好“两个责任”的关键和基础。高校党委要大力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关爱基层党务干部,特别要保护那些党性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定期组织开展基层书记和纪检委员业务培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培养他们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品格,着力提高他们善谋事、能落实、会创新的履职能力;经常开展院系党务干部工作例会、汇报会,纪检监察沙龙等活动,搭建业务交流沟通平台,提高工作实效。

(六)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环境。廉政教育,文化先行,恰当的传播方式可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院系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各类廉政文化阵地的建设,举办反腐倡廉文化作品大赛等系列文化建设相关活动,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通过制作廉政宣传板、橱窗,在校园网络上开辟“廉政园地”,创设“廉政文化网”等 ,引发大量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思考和创作,积极传播廉政理念和廉政价值,用廉政文化浸染心灵、武装头脑。

总之,高校院系党组织必须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行上,以巡视为契机,立即行动起来,加快整改提高,扎实推进院系基层党组织“两个责任”的落实,净化高校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促进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高校教育事业健康、和谐、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权力就是责任 责任就是担当——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存在问题的调查研究[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5-04-14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J].求是,2013(22)

[3]王立英.以深化改革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N].中国教育报,2014-02-28

[4]李善文.高校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探究[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4)

【基金项目】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专项课题“高校院系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践与探索”(2014ZJ128)

【作者简介】刘爱英(1966— ),女,广西平南人,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责编 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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