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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有巨大包容性

2016-10-27王全宝

中国新闻周刊 2016年21期
关键词:一带一带一路金融

王全宝

中国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两年多来,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两年多以来,“一带一路”推进情况如何?遇到哪些困难和挑战?为此,《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范恒山。他曾长期担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司长,兼任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制定了一系列重大区域战略规划和政策文件。

“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一带一路”建设的进度

中国新闻周刊:两年多以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情况如何?

范恒山:可以说,两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起步顺畅、开局良好、推进顺利。我认为,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果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顶层设计顺利完成。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我们制定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规划。2015年3月底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全面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地方实施方案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工作,有序推进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编制了科技合作等一批专项规划。

其次是合作共识不断深化。“一带一路”建设与欧亚经济联盟、蒙古“草原之路”、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等相互衔接。我国与土耳其、波兰等30多个国家签署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全力打造“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主骨架,推动中蒙俄、中国—中南半岛、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巴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中巴经济走廊在习近平主席访巴期间签约项目达300亿美元。中印尼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成效显著,雅万高铁作为标志性项目正式开工。

再次是投资贸易蓬勃发展。加快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我国已同10个国家签署国际产能合作协议,中哈产能合作协议总投资超过230亿美元。中老铁路正式动工,中泰铁路举行项目启动仪式,瓜达尔港等重大项目正协调推进。中白工业园、中印尼综合产业园、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以及中老、中越、中蒙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谈判进展顺利。

此外,国内各方积极行动。各部门普遍建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制定配套措施。海关“三互”大通关改革覆盖全国。专项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10项税收政策、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出台。《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实施。丝路基金全面启动运行,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在沿线业务进一步扩大,金融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增强。

中国新闻周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过哪些困难与问题?

范恒山:“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是经济发展潜力巨大的广大腹地国家。这体现出“一带一路”建设倡议的巨大包容性,同时也决定了“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应对一系列不可避免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需克服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一带一路”沿线地缘政治关系错综复杂,热点地区地缘冲突不断,例如乌克兰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叙利亚各方冲突仍在持续,阿富汗局势仍不平稳,中东等地区恐怖主义势力抬头,同时大国因素影响、“三股势力”干扰以及项目建设本身存在的商业风险都需要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加以统筹考虑和有效应对。

二是相关政策协调需要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建设是新时期中国对外开放的总战略,需要更有力度的政策措施支持和保障。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既要符合国内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又要与国际惯例和运行规则接轨,需要适应环境变化和形势发展不断加强协调,以形成合力,协同推进。

三是要突破项目融资瓶颈。重大项目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项目落实得好,能够提升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可度,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进展顺利。但是重大项目往往建设周期长,占用资金数额巨大。在推进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除充分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以及各国主权基金等的作用外,要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包括采用公私合作模式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等,引导和推动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要创新“走出去”方式和多元化运营模式

中国新闻周刊:以前,中国走出去企业主要集中于工程承包领域,目前面临一个升级阶段,比如在当地可能从事金融、商贸等工程。但对于工程单位而言,转型成本很高,这个问题如何破解?

范恒山:的确,在一个时期,中国“走出去”企业的相当一部分经营活动集中于工程承包领域,存在着投资领域比较单一的问题,这使同质竞争压力增大,利润空间相对减少,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企业的整体形象。企业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力军,“一带一路”建设涉及领域宽广,建设标准较高,为企业高水平走出去、实施多元投资经营拓展了广阔的空间。

与此同时,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在经历经济结构、动力机制等的重大调整和转换,这也为企业高水平走出去,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与服务活动提供了有益环境和基础。我们鼓励企业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

我认为,要特别注重两个方面:一方面创新走出去方式。鼓励企业在沿线国家实现链条式转移、集群式发展、园区化经营:链条式转移就是要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吸引上下游产业链转移,在境外建立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提升市场影响力和产业综合竞争力;集群式发展就是要积极支持企业组成联合体或组团“走出去”,推动同行业企业实施差别化经营,避免同质化竞争,形成规模效应;园区化经营就是要鼓励建设境外产业园区,实现在当地的中资企业集中布局,集中发展。

另一方面要创新多元化运营模式。如通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从单纯承包施工环节向全过程承包转变。这不仅有利于我国企业向工程承包行业的上下游延伸,积累在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建设环节的经验,而且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014年6月10日上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范恒山介绍中国区域发展与压域政策基本恃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新闻周刊: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对于民企而言,国家发改委有哪些政策支持?

范恒山:我想最主要的就是简化境外投资审批。2014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先后以委令形式发布《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基本实现了由核准制向备案制的转变。2014年6月启用了全国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网络系统,项目备案效率明显提高。此外,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境外投资条例》立法研究,为企业投资提供法律保障。

此外,为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国家发改委与全国工商联建立了部际联系机制。在现有机制框架内,国家发改委与全国工商联将进一步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明确发展路径,修订完善投资管理、金融税收等政策体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为企业走出去创造便利条件。对于其他民营企业走出去中的政策问题,将进一步摸清情况,分析原因,找出共性问题,提出解决对策,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民营企业海外投资行为。

中国新闻周刊: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应如何避免同质竞争?如何做好区域衔接问题?

范恒山:我认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西北地区要发挥新疆、陕西、甘肃、青海、内蒙古等地的区位、经济文化、人文等优势,打造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大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东北地区要完善与俄罗斯、蒙古等国的互联互通,建设向北开放的窗口。西南地区要发挥广西、云南、西藏等地优势,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门户。沿海地区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等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带动者。中部等广大内陆地区要依托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等重点区域,形成“一带一路”的腹地支撑,使“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有机对接和融合。

为此,国家还出台了有关规划,在顶层设计上强化相关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的统筹协调,并就“一带一路”地方实施方案与国家战略规划衔接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引导地方准确定位、错位发展,避免同质竞争,科学有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各地方也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作为,扩大与其他地方的跨区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比如,广东珠江港在贵州、四川、广西等地建设了国际陆港,着力建设川贵粤—南亚物流大通道;广东南沙新区依托陕西西咸新区“中俄科技园”,携手打造以物流、航运、高科技产业为主的“两国三园”。

中国新闻周刊:有舆论认为,“中国‘一带一路由于体制差异,‘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对国有企业是怀有戒心的,但是对民营企业很欢迎,‘一带一路对民营企业是一个机会。”

范恒山:当前民营企业走出去,在领域上多集中在加工制造、商贸流通和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在地域上多集中在东南亚、中亚西亚、中东欧、北非东非等地区,这些都与“一带一路”重点走向和合作领域高度契合。民营企业具备许多独特优势,如市场嗅觉灵敏,经营机制灵活,把握市场机遇的能力较强;沟通能力和创新精神强,开辟市场的积极性较高;部分来自侨乡的民营企业正与海外华侨华人具有天然联系等等。这些特点使民营企业能够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而中国国有企业技术先进、资金雄厚、企业家队伍庞大、人才队伍充实,又具有大型工程建设的丰富经验。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我国走出去企业的优秀代表。他们遵循市场规律、按国际规则办事,以过硬的工程质量、优质的服务和社会责任感赢得了所在国的认可和赞誉。

我们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同走出去。

下一步应推动沿线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

中国新闻周刊:“一带一路”沿线既有资源型国家,亦有相对落后、饱受美元风险打击的国家。从金融领域的市场安全及风险规避的角度看,在建立共同的合作机制与制度化安排上应该有什么作为?

范恒山: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是与沿线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应有之义。

在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下,金融又往往成为经济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和危机爆发的突破口,影响经济稳健运行。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沿线国家的金融往来日益密切,为各国共同应对和规避金融领域的市场安全风险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也为沿线国家加强金融合作创造了契机。

下一步,我们应从以下方面推动与沿线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

首先是充分发挥区域性金融机构的作用。中国与东盟“10+3”和上合组织是我国推动区域合作的两个翅膀。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作为上述合作框架内建立起来的银行联合体,是加强区域金融合作的重要支撑,旨在为中国与东盟、中国与上合组织成员国重点合作领域提供更为广泛便捷的金融服务。以上合组织为例,截至2015年底,中国向上合组织成员国先后提供了271亿美元贷款额度,成立了面向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的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并启动了首批项目。

其次是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亚洲金融危机直至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亚洲区域金融合作在金融稳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例如,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网络的构成实现了清迈倡议多边化机制(CMIM),资金规模从1200亿美元扩大到2400亿美元,并在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框架下成立了货币与金融稳定委员会。“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开始将与亚洲国家金融稳定方面的合作向沿线国家延伸扩展。2014年,金砖国家各方签署了关于建立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的条约;截至2015年6月末,银监会已与27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未来,将在扩大有关信息共享、资金流动统计、跨境资金监测等方面合作的同时,继续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加强日常监管沟通,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金融市场监管等合作机制,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加强人才交流与培养,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要促进沿线国家信用评级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新的评级模式,打破国际信用评级市场被美、欧垄断的格局,减少对外部评级的过度依赖,建立能够科学、公正披露沿线国家政治经济风险信息的“一带一路”信用评级体系。

第三要完善开发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相结合的投融资支持体系。目前,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和亚洲基础投资银行相继成立,丝路基金已经投入运营,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继续发挥境外重大项目建设金融主力军作用,商业金融支撑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是,鉴于境外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报期长,需要更多的创新手段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投资多元化分散金融风险。例如,引入PPP机制、银团贷款,与投资国共建联合投资公司,适时吸引其他国家或金融机构开展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共同投入、共同风险,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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