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落地”后的税收负担及纳税风险分析
2016-10-26■/霍爽
财会研究 2016年5期
关键词:企业
■/霍 爽
“营改增”“落地”后的税收负担及纳税风险分析
■/霍爽
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以上行业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元,同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2016年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元。本文通过分析“营改增”后税收政策的变化,对纳税人税收负担及产生的纳税风险进行分析,提出防范纳税风险的措施和方略,为企业纳税人在“营改增”后进行税收风险的规避提供借鉴或参考。
营改增纳税风险应对策略
一、引言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营改增”)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拉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大幕,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营改增”将营业税范围中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改为增值税征税范围,在实施和完善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的基础上,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结合“营改增”财税改革不断地完善,逐步和稳健地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科学缩减营业税的征收范围,进一步消除了重复征税的现象,增值税抵扣环节已经日惭完善,抵扣链条已逐步形成。抵扣链包括了整个产业环节,即生产加工、交通运输、物流销售、技术服务等环节,有利于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与转型,最终实现销售货物与提供劳务税制的统一,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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