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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量名”的指称性

2016-10-25张俊强

现代语文 2016年8期

摘 要:“一量名”既能表示无定,又能表示有定,还有兼表定指与类指的用法。本文沿用陈平先生提出的四组与名词性成分相关的概念,单独对“一量名”的指称类型进行界定,并着重分析其定指、及兼表定指与类指的用法。

关键词:四组概念 一量名 定指 类指

一、“一量名”指称性简析

陈平提出了“有指、无指”“定指、不定指”“实指、虚指”“通指、单指”等四组与名词性成分相关的概念。四组概念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名词性成分的指称性进行划分,其中有不同又有交叉。例如,定指与不定指的差别对于有指成分有意义,对于无指成分则没有意义;实指与虚指的差别对于不定指成分有意义,定指成分则都是实指。通指成分在语义上有两个特点:首先,语境中个体形式的人和物都不能划归此范畴,在这个意义上,通指与无指有相似之处;其次,通指成分相当于实际语境中确定的一类人或物,在这个意义上,通指与定指又有相似之处。而单指中既有定指的又有不定指的。“无定”相当于“不定指”,“类指”相当于“通指”。本文采用“类指”这个名称。

(一)有指与无指

如果名词性成分的所指对象是语境中的某人或某物,我们将之定义为有指成分,否则为无指成分。如:

(1)前年五月,她在那个西餐厅做服务员时,结交了一位贵客。

抛开时间名词不算,句中共有“她”“那个西餐厅”“服务员”和“一位贵客”四个名词性成分。其中三个都是实有所指:“她”和“那个西餐厅”代表着语境中说话人及受话人都认识的两个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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