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5.8”泥石流自然地质灾害情况通报
2016-10-25
福建质量管理 2016年6期
泰宁县“5.8”泥石流自然地质灾害情况通报
受厄尔尼诺现象持续影响,今年以来,泰宁县降雨天数达74天,比正常年份同期多20天,降雨量1239毫米,超出多年平均降雨量的65.5%。
5月7日20时到8日5时,泰宁县出现暴雨到大暴雨,9个区域站和泰宁县站降水量超过100毫米,强降雨造成全县山洪爆发并伴发大范围山体滑坡,城区最高水位达278.4米,超过汛限水位1.4米。特别是8日凌晨4时至5时,开善乡池潭村两小时降雨量达82.4毫米,5时许,池潭村突发10万方以上大型泥石流自然灾害,泥石流冲毁了中国华电集团池潭水电厂扩建工程(该工程位于泰宁县开善乡池潭村,2015年11月动工建设;施工企业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第十二工程局,监理单位为湖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平时现场施工人员70-80人)施工单位生活营地和池潭水电厂厂区办公大楼。
因时值凌晨,大部分工人都在熟睡,部分工人被泥石流掩埋,5月8日上午施工方上报失联人员33人,经核查事故前一天又进场工人8人,初步确认41人失联,已有14人送至县医院救治。

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福建省委尤权书记、省政府于伟国省长,省领导张志南、郑晓松、黄琪玉等和三明市委邓本元书记、市政府杜源生市长等有关市领导第一时间作出部署,各级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一是迅速启动预案。接到灾情报告,市、县立即启动I级响应,全市党政机关取消双休日,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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