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残社会组织的特性与分类指导
2016-10-25柯少愚
学会 2016年8期
[摘 要]本文在界定助残组织定义基础上剖析助残社会组织的共同特性,基于六个方面的共同特性及不同类型组织在特性上的强弱差异进行助残社会组织的分类,进而阐释助残社会组织在凝聚力量、维护权益、提供服务方面的作用,提出对各类助残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
[关键词]助残社会组织;特性;分类与指导
引言
多年来,助残社会组织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基于实践的发展,以扶残助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组织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现有研究多集中于助残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及其发展路径等,但较少探讨助残组织的特性与类型之关联。对助残社会组织特性与分类进行深入思考是助残社会组织研究的一个基础性工作,有益于加强对助残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
一、助残社会组织的特性
社会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社会组织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而有意识地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本文的“社会组织”正是基于此狭义意义的界定。“社会组织”在党的政策文件中亦有表述,《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表述的“社会组织”概念,较官方正式定义的社会组织概念在外延上有所拓展,既包含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也包含了未正式登记的群众组织,以及主要体现公益性质但又在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登记的某些组织机构,因为他们在本质上都符合社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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