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生态占补平衡研究
2016-10-24田富强刘鸿明西安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陕西西安710065
湿地科学与管理 2016年3期
田富强 刘鸿明(西安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710065)
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生态占补平衡研究
田富强 刘鸿明(西安文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710065)
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的功能与效益并不完全相同。实现湿地生态占补平衡,必须考虑占补湿地的替代性与同质性。人工湿地与自然湿地的替代性是解决湿地生态占补平衡的关键问题之一。建立自然湿地与人工湿地占补平衡的约束机制,占用自然湿地时,可以新建人工湿地,还可以恢复自然湿地。通过确保自然湿地生态量、生态功能与生态效益的均衡,减少湿地的生态损失。尽可能在同一水文单位或同流域内实现湿地生态占补平衡。资金投入要兼顾现有自然湿地的生态恢复与新建人工湿地。
生态;占补平衡;自然湿地;人工湿地
作为“受侵害最严重(张自然, 2012)”的资源,1990-2000年湿地减少500万hm2(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2014),2003-2013年湿地减少340万hm2(国家林业局,2014),湿地减少趋势尚未得到遏制,湿地红线面临被耕地、建设用地(2003年耕地占用13万hm2、2013年建设用地占用129万hm2)(国家林业局, 2014)与林地占用的威胁(韩乐悟, 2012)。湿地红线与用途管制制度阻止了湿地面积减少。湿地占补平衡制度下,建立湿地指标交易制度,可以充分发挥市场在湿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开发行为,有效利用湿地;杜绝湿地减少,保护湿地生态(池芳春, 2015);实现新建与占用湿地在流域与地域内的面积、生态量、生态功能与生态结构的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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