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可霸道
2016-10-24方工北京海淀
清风 2016年6期
关键词:监督
文_方工(北京海淀)
为官不可霸道
文_方工(北京海淀)

民主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与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一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基础和目标,构成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必要条件。
深刻理解民主的意义、作用,养成民主意识和作风,在日常履行职责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应该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必备的素质。官员民主意识浓,民主作风强,就会尊重宪法和法律,平等对待他人,乐于倾听他人意见,认真接受监督,不易出现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相反,如果头脑中没有民主概念,嗜好家长制一言堂,唯我独尊,作风霸道,本身就是利用权力破坏民主原则,因此是滥用权力。滥用权力没有边界,往往会突破底线,出现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
霸道官员是腐败高危人群
官员唯我独尊,作风霸道,必然追求说一不二的绝对权威,反对下级或民众对自己的观点、行为持有不同看法或提出批评意见,甚至会以各种措施乃至动用治安、司法手段打压对方。由此造成的压抑、紧张的气氛和压力,使下级或民众不能说不敢说自己的真实观点和批评意见,不可能开展监督,而不得不做出投其所好、歌功颂德、吹捧逢迎的选择。在民主缺位监督薄弱的政治生态中,作风霸道的官员听不到真诚的批评,得不到强有力的监督,难以认识自身弱点和缺点,因此会产生自高自大的错觉,认为自己的确很了不得,成为除服从上级的权力外,不知敬畏,无视法度,蔑视民意,随心所欲,滥用权力侵犯民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狂妄无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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