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工作中中暑是否算工伤
2016-10-22
时代风采 2016年16期
关键词:作业
日前,安徽滁州来安县一名28岁的快递小哥在运送包裹的过程中,因天热中暑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引发了公众对高温下劳动者中暑问题的格外关注。那么,劳动者在工作中出现中暑是否算工伤?
认定工伤,必须是职业性中暑
根据2012年起施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职业病目录》所列第4条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中,第一项就是中暑。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4款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除常见的建筑、环卫保洁等露天作业外,还包括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和高温、高湿作业。其中,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场所集中在冶金、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间等,而高温、高湿作业主要指印染、缫丝、造纸、潮湿的深矿井作业等。
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后,劳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再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中暑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可以为其报销医疗费用。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由企业全部承担。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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