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过高薪酬的司法介入研究
2016-10-21杜颖
大经贸 2016年5期
【摘 要】 高管薪酬制度是公司法上的重要制度,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高管天价薪酬的频繁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并且对高管薪酬制度产生了强烈质疑。本文首先对高管薪酬的现状进行了说明,着重提出了我国针对这一问题应该理性选择,进行司法介入。
【关键词】 高管薪酬 司法介入
一、高管薪酬现状及特点简述
纵观高管薪酬的发展,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特点:
薪酬过高且增速过快。近年来许多大企业的高管薪水持续攀升。1998年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这两个职位的平均年薪还只有51761元,到2001年则增长了一倍到1116万元。据上海荣正咨询公司对上市公司经营者薪酬的统计分析,2007年,中国平安公布的年报显示,该公司有3名董事及高管2007年的税前薪酬超过4000万元,董事长马明哲税前报酬为4616万元。到2012年,这一数据有增无减,马明哲的薪酬达到惊人的5927万元。这不是个别,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年薪畸高现象大有蔓延之势。
薪酬与业绩呈现不相关性。据证券时报数据部统计,2012年有25家公司的39位高管在去年公司亏损的情况下却拿着百万以上的年薪。25家公司共亏损149.91亿元,而其378位高管年薪合计达到了1.7亿元,其中百万年薪的39位高管拿走薪酬0.58亿元,平均每人近150万元。在25家公司中,16家公司去年全年亏损超过亿元,这些公司的29位高管年薪过百万。其实远非如此,比如国内上市企业科龙电器2004年亏损高达6416万,但公司高管最高年薪达450万,连续四年稳居中国内地上市公司排行榜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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