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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种类及处理途径

2016-10-21单铁辉

农民致富之友 2016年5期

单铁辉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实施,农民种地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在2010年1月1日起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以来,为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过程中所发生纠纷的处理办法提供了可靠有力的法律依据。本文结合实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种类和对解决纠纷的途径提出些许意见。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主要类型

1、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土地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一些村组没有严格按政策和法律规定操作,有的村组没有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讨论土地承包方案,少数村委会甚至暗箱操作、擅自发包;有的将原承包户借给其他人耕种的承包地,在未告知原承包人的情况下,把借耕土地发包给耕种人;有的发包方就同一土地与他人订立两份以上承包合同。双方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土地承包合同过程中由无效承包合同引起的纠纷主要表现为:发包方违反民主议定原则发包土地或未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越权发包土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让、转包土地。

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的纠纷

《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可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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