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学习方法之我见
2016-10-21杨阳闻书宁
青年时代 2016年5期
杨阳 闻书宁
行政法学是专门研究行政法现象产生和发展规律的学科,相较于民法、刑法而言,行政法是一门年轻学科,是一个不断寻找自我的学科,其中深层次的原因是政府职能的扩张和各种管制结构的不断变化,这将意味着行政法学的疆域尚未定型。行政法几乎成为中外大学法学院中一门比较公认的最难教学、最难学、最难考的课程,这是笔者调查访谈中留下的深刻印象。就其笔者了解的众多大学法学院中,行政法学课程内容非常繁杂,概念比较抽象,具体情况变化灵活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根据笔者的调查访谈,我们大概可以将行政法学的教学局面概括为:各校法律系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相对完整的课程设计,无法让学生们开展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学习到行政法學的理论精髓;老师们所进行的分割式教学和考试导致学生们无法获取整个行政法的体系;老师们只是介绍行政法的诸多概念和理论,学生们几乎无法了解和掌握相关行政事务的适用技术;行政法学中总论的课程占据主要位置:司法考试出题的不适当等等。
最近一些年以来,涉及行政法学教学方面,首先是出版了若干具备个性化的行政法学教材,为行政法学的教学改革探索奠定了基础。学者个人独立完成的个性化的教科书日渐增多,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格局。余凌云教授的《行政法案例分析和研究方法》和《行政法讲义》、章志远教授的《个案变迁中的行政法》、章剑生教授的《现代行政法基本理论》、叶必丰教授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等等,具备特色化行政法教科书、行政法案例分析教材代表着行政法学界对于行政法学教学问题的探讨和追问。……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