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物一权原则面临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2016-10-21赵林
青年时代 2016年5期
赵林
摘要:当前物权制度不断发展,物权客体内容也逐渐扩大,当前社会物权领域新问题层出不穷,一物一权的改革势在必行,是存是废以及该原则本身存在的问题在理论界的争议甚嚣尘上。虽然物权原则中某些内容在当前形势下并不利于物权法在法律领域的作用发挥,但不可抹杀其存在的必要性。
关键词:一物一权;原则;现实挑战;完善对策
一、一物一权原则概述.
谈到一物一权原则的产生,最早始于罗马时期。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社会状况等现实原因,关于物权这种抽象的概念还未形成,当时通说观点奉行“所有权遍及全部,不得属于二人”规则。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一物一权原则的内涵也日益丰富。针对一物一权原则的内涵界定,在理论界还没有统一的定论,而是侧重点各不相同,概括起来,大致有四种观点:传统一物一权论、物权客体特定论、物权效力排他论、综合论。
二、对传统“一物”与“一权”之界定
对“一物”的理解。单一物是物权的主要客体,物权客体必须是特定物,物权客体必须是独立物,物权客体以有体物为主。
对“一权”的理解。传统所有权学说认为,一物一权原则中的“一权”仅指所有权,其强调了所有权的抽象性、唯一性,继承了罗马法关于所有权的理念。物权说提出一物一权原则的定义应包含如下内容:(1)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他物权),一个所有权通常成立在一个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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