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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思想

2016-10-21刘明哥路燕霞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6年7期

刘明哥 路燕霞

摘 要:人类社会是由男女两性共同组成的。在人类社会不断演进的过程中,男女两性都凭借自己与生俱来的优势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努力。然而,每当谈到中国古代的女性,我们总会想到“三从四德”等封建理论,其实这是一种对“男尊女卑”思想的狭隘理解,或者说用“男尊女卑”来形容古代妇女的生活状况过于宏观,且并不能具体展现女性生活的方方面面。

关键词: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女性

中图分类号:B82-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20-0151-01

在我国漫长悠远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女性凭借其无穷的智慧、勤劳的双手为社会发展与人类进步画上了浓浓一笔,单纯地用“男尊女卑”来概括女性历史是颇为片面的。

任何事物的发展演进总是会根据时代、环境的不同而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女性发展历史亦是如此。统治者往往根据朝代治国理念、时代背景的不同,对女性做出不同的要求与制约。例如,在秦朝夫妻间发生矛盾纠纷,丈夫殴打妻子是要受到刑罚的,在云梦秦简《法律问答》中有“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肢,问夫何论?当耐”的规定。丈夫若对妻子造成人身伤害就要被强制剃除鬓毛胡须,在古人看来身体发肤源自父母,所以被强制剃除鬓毛胡须是一种很严重的惩罚。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法律意义上男女是平等的,这不免与秦朝建国的环境背景有一定关系。春秋战国时期战乱频发,诸侯割据雄霸一方,秦朝励精图治、披荆斩棘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大一统国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重振朝纲,秦朝治国借鉴了法家思想,在处理国家事务时坚持依“法”办事,因此女性的部分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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