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五里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践
2016-10-21马振林
马振林
摘 要: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5年利通区实施五里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基本实现农业灌溉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终端计量、完善农业水价政策、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利通区作为2014年度全国80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笔者通过五里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践行了改革的要求,形成了典型经验,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水价改革;产权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432113
1 试点区基本情况
利通區五里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区位于南部丘陵地带的扬水灌区。试点区灌溉面积0.254万hm2,其中:渠灌区0.081万hm2,生态移民区0.05万hm2,高效节水灌区0.123万hm2。作物种植为玉米畦灌0.074万hm2,经果林畦灌0.007万hm2,枸杞滴灌0.02万hm2,防护林管灌0.03万hm2,牧草喷灌0.123万hm2。灌区现有扬水泵站2座,扬水干渠2条,总长度14.6km。五里坡扬水灌区国有水价3.05分/m3,超定额水价5.05分/m3,支渠以下水价按7.3分/m3收取。
2 工程实施
2.1 分配农业水权
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82号),出台《利通区五里坡扬水灌区水资源使用权分配方案》,核定试点区总用水量1373万m3,分配给五里坡、生态移民、高效节水区农民用水者协会用水指标分别为636万m3、189万m3、548万m3。
2.2 制定分类水价政策
为推动农业水价改革顺利进行,利通区协调自治区物价局对试点区农业供水成本进行了测算,核定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牧草喷灌水价执行0.21元/m3、0.46元/m3和0.32元/m3,并实行分类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计划水量20%以下加价1.5倍,超计划水量21%以上加价3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