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三大体系”守安全底线
2016-10-21鄢民施晓丹王希镐
劳动保护 2016年8期
鄢民 施晓丹 王希镐
自2015年5月起,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调整了市安委会组成,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监管体系,开启了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模式的探索。
2013年,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一年内发生了三起较大交通事故,共造成了11人死亡。事故暴露出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上,存在区域性的监管盲区,存在责任缺位等深层次问题。
建德市从改变安全生产监管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着手,落实各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委办综合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开启了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模式的探索。
建立“1+1+3 ”机制
完善组织体系
“1+1+3”即一个“安委会”加一个“政法委(平安办)”再加一个“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的综合监管组织体系。
2015年5月,建德市政府调整市安委会组成,健全了由3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新一届建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长担任安委会主任;分管工业副市长任第一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强化了市安委会的法制监管力度。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主任,并将市道路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下的交警、消防、港航等职能部门一把手增设为市安委办副主任。从组织体制上保证了平安办及交警、消防、港航与安监的合心、合力、合拍的共振协调监管新模式。
建德市还根据安全生产实际,组建了统揽市级层面安全协调、管理的道路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水上安全委员会等三个行业的专业委员会,分别在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港航处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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