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班组学会辨识风险
2016-10-21包冬冬
劳动保护 2016年8期
2016年3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同时公布了《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为了帮助工贸行业企业班组和岗位人员使用上述手册,自主开展岗位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工作,与手册配套的使用指南已在近期公布。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以下简称《手册》)从2016年3月29日下发至今,很多企业已经制定出推广使用计划,并在班组中推进。为了帮助企业做好这项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近期又推出了与《手册》配套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使用指南(以下简称“使用指南”)。近日,本刊记者就使用指南的编制情况、具体使用方法,采访了主要负责编制工作的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工业安全研究所负责人时训先博士。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好,时训先博士。请问,使用指南中明确了“较大危险因素”的定义。请问,应该如何理解这一定义,依据是什么?
时训先(以下简称“时”):依据GB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危险和有害因素”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辑的书籍——《安全评价》第三版中介绍,“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危险因素”来自“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场所的不安全因素、管理上的缺陷”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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