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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该由谁主导

2016-10-21郭云飞

科技风 2016年8期

摘 要: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进入全面推进和加速发展阶段,然而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没有任何经验可循,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相对于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的较为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应该学习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化运作经营为主导的模式,或者应该借鉴以日本为代表的行业协会为主导的模式,还是要复刻以德国等欧洲国家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呢?本文认为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该以实际国情出发,初期以政府引导为主企业经营为辅逐步过渡到以企业经营为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主导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9年以前的起步阶段;第二阶段则是1999年到2003年的初步发展阶段;第三阶段是2003年至今的加速发展阶段。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

尽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步入加速发展阶段,但顶层设计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之前都是各地方的试点省份在摸索前进,到底是采用哪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一直成为讨论的焦点,包括我国学术界也存在不同的声音。

这些不同的意见主要集中两点,第一是以中国人民大学吴晶妹教授为代表的“要以政府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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