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的若干问题
2016-10-21江兵
装饰装修天地 2016年4期
江兵
摘要: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第9.1.1条规定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和试验工作应由需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和人员的技术资质时,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并委托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第9.1.3条规定:“预拌混凝土质量验收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作为依据。”,所以交货检验非常重要。由于条文规定的简单,有些施工、监理人员甚至供货方对规范条文理解不深,所以在目前实际执行中对“交货检验”环节产生较大偏差,主要表现在对混凝土拌合物、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混凝土施工的概念及意义理解不透。笔者根据工程验收要求,结合材料留样、试验的意义对如何做好交货检验作了初步探索。本文就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的各个环节及要求进行叙述。
关键词: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
一、预拌混凝土的概念
预拌混凝土是指在搅拌站(楼)生产的、通过运输设备送至使用地点的、交货时为拌合物的混凝土。这里强调的是拌合物,这种拌合物是生产方根据相应混凝土配合比的参数要求将水、水泥、砂石等集料、矿物掺和料及外加剂等按一定比例加入搅拌站(楼)生产的具备一定性能的混凝土拌合物。其性能应满足交货后施工的可泵性及浇筑、振捣要求。预拌混凝土与传统意义上的混凝土概念不一样,很多工程技术人员以为混凝土就是实体的成型混凝土,把实体混凝土的质量与预拌混凝土直接对等,当实体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认为全部是供方责任,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