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北麓东段小河流域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评价
2016-10-21王涛,徐明
地下水 2016年5期
关键词:评价
王 涛,徐 明
天山北麓东段小河流域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超采区评价
王涛1,徐明2
(1.新疆地矿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大队,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天山北麓东段的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和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是天山北坡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产资源丰富而水资源相对贫乏。根据《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和《新疆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细则》,对评价区进行地下水超采区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一般超采区面积为5 909.019 km2,严重超采区面积为759.973 km2,均为中-小型超采区。
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浅层地下水;年均超采系数;年均水位下降速率
地下水系统是水循环系统中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是支持人类社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然而全球大面积区域的地下水资源在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下,消耗十分严重[1]。近年来随着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地下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而地下水超采问题也日益严重,已经引起了诸如地面沉降、水质恶化、生态环境破坏以及地质灾害等一系列与地下水超采相关的问题[2-3]。因此,开展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工作,对指导地下水开采,推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持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评价区概况
1.1评价范围
本次地下水超采区评价的范围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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