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的灵感
2016-10-20李国新
杂文选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小说
李国新
单位出了作家,毕竟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老刘业余写作出了名后,他的作品在全国的报刊到处登,文章的后面署上某省某县某局的名字,这给单位当然带来了知名度,是好事。问题是,老刘写的一些作品都是和单位人与事相关的,里面有“影子”。他是一个写官场小说的作家,批评意识浓,人和事让人对号入座,这就不是好事了。
一天,局长把他叫到办公室,局长的手里拿着一张报纸,上面有老刘的一篇小说,名字叫《局长家的狗》,写的是局长家夫人喂养的狗,如何如何虚张声势,如何如何狗仗人势。这张报纸不知是被哪个同事献给局长了。局长对老刘说:“老刘啊,你的这篇小说是写我家里吧?我仔细看了几遍,里面的情节好像是写我家的狗,可是我家里的狗不是那样的。”
老刘的脸顿时很不自然了,这的确不是写局长家的狗,是集中道听途说的事情,后来编撰的一个故事。
“局长,您别误会了,我不是写您家里的狗,这是我前年写的,那时您还没有来这里。”
局长似笑非笑地说:“别人怎么知道是你前几年写的?”
老刘无话可说了。这的确是老刘过去的作品,局长才上任不到一年。可局长不这样想,他认为老刘含沙射影,是在写他。
老刘无意得罪了局长,局长的心里对他肯定是不满意的了。这不,上面来了两个解决非领导职务的副科指标,老刘虽然够条件,但在局党委会上,局长不为他说话,所以其他人就不提他了,老刘心里十分失落。
老刘也不是好惹的,他把这个级别问题编撰成叫《副科级指标》的讽剌小说,发表在省里的一个大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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