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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企党内监督的几点思考

2016-10-19刘喜

中国市场 2016年36期
关键词:党内监督加强国有企业

刘喜

[摘 要]文章针对当前国企党内监督中存在的四个问题,即:①监督不及时;②监督不是全过程、全方位;③监督力度不够、到位不够;④监督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从六方面来加强企业的党内监督:正确认识和对待企业党内监督;限制领导干部的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党内民主监督与职代会监督相结合;加大上级对下级监督的力度;企业党内外监督相结合,形成合力;建立监督制度,落实廉洁自律各项制度,以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加强;国有企业;党内监督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6.112

1 引 言近几年,党中央一再强调要重视加强党内监督。党中央指出:“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越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越要有严格的党内监督。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是党和国家强化整个监督机制的核心,是落实从严治党的关键,是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根本性措施,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

2 加强国有企业党内监督的措施

当前,在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上虽然从上到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了很大的进步和加强,但总体上来说比较薄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监督不及时。从近几年一些企业查处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来看,大多数是作案后一、二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被揭露和查处。二是监督不是全过程、全方位。事后监督较多,事中监督较少,事前防范更少,对下级监督较多,对上级对同级监督较少。三是监督力度不够、到位不够。对下级、对一般党员干部的监督比较有力,比较到位,对同级对上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就比较乏力,不到位。特别是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就更谈不上“力度”和“到位”,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缺乏有效监督。四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现在企业在党内监督的规定,制度很少,有的比较原则,不够具体明确,也不便于操作,对被监督者不愿意或不接受监督的行为,缺乏必要的制约措施,追究惩戒不力。对监督者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放弃监督的,也缺乏追究责任的具体规定,导致监督乏力。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监督意识不强,监督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因此,加强企业的党内监督,需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第一,正确认识和对待企业党内监督。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认识到,监督不是对谁“不信任”,不是跟谁“过不去”,不是“整人”找谁的“茬”,而是关心、爱护、保护、挽救干部,是保证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正确认识和对待监督,作为监督者,要强化监督意识,要积极参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发现别人有缺点和错误就坦诚劝诫;作为被监督者,要强化被监督意识,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按照党章的规定和“三个代表”的要求,遵守党纪国法,服从组织决定。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党性、讲原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每一个领导干部无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职工,正确对待组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自觉地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二,限制领导干部的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领导干部的权力应该有一定的限制,应该受到有效的监督,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企业党内监督,说到底就是对企业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要有效地监督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就要实行权力的合理配置,建立制约机制。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职能管理机构,选拔群众公认、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到职能管理机构和领导岗位去工作;另一方面,要把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分解到不同层次的职能管理机构中去,使职能部门享有法定权力,同时又受到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制约,做到党委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行政系统实行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职能监督,真正做到职权到位,监督到位。另外,对掌管人、财、物和从事经济管理等容易产生腐败滋生不正之风的重要岗位、环节和部位,在定期进行轮换的同时,还要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强化业务和分工的制约,制定必要的权力运行程序,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及运行结果的监督。

第三,强化党内民主监督与职代会监督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中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邓小平同志说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在加强社会主义现代企业监督机制建设的过程中,党内民主监督愈来愈显出自身的优势,但在实际操作中,党内民主监督的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流于形式,从查处的涉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来看,几乎都不是班子成员发现和揭露的,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党内民主监督。一是要本着“权责明确、精诚合作、发展经济、富国共企”的原则,不断完善国有企业中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发扬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党内监督不能没有批评,没有批评的监督是无力的监督。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的领导制度,是制约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有效措施,是党委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一种有效途径和办法。企业党组织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只有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才有可能进行相互监督,才能使班子成员包括“一把手”处于有效监督制约之中,才能真正地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理顺现代企业监督机制下的关系,严格按职责权限履行义务,实行必要的民主监督,是保证现代企业政令畅通的有效法宝之一。为此,我们必须坚持与完善以职代会为辅助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与党内民主监督相结合,对企业内部重大投入、重大决策要实行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对董事会、监事会及高、中、低管理人员实行季度综合效能监督,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纪检部门提供与反馈各级主要管理人员的民主测评意见。

第四,加大上级对下级监督的力度。企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下级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一种经常性、最有力度、最有权威、最有效的监督形式。当前,我们国有企业正处于公司制改制运行的初期阶段,企业内一些腐败现象仍很严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严峻,在其他监督比较薄弱,比较乏力,监督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尤其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企业各级党委要从实际出发,努力探索并创造出一套在新形势下,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有效方式与方法,要严格纪律,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惩不贷,该受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绝不手软。要发挥重视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的监督作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两个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对下一级的监督作用,要加强主动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力求事前防范,要做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要建立健全上级监督下级的责任制,一级监督一级,一级管好一级,一直抓到基层班组。

第五,企业党内外监督相结合,形成合力。在重点抓好企业党内监督的同时,要积极建立健全以党委、纪委、监察、工会、职代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多种形式并存的立交式相互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党内外监督的整体效能,必须高度重视内外交叉式相互监督网络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纪委监察、工会、职代会、股东大会及基层单位民主管理小组等其他监督机构的优势。及时把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与现代企业的管理决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赋予聘用与选拔干部人事任免的一票否决权。每年在听取所聘用干部年度业务工作述职报告的基础上,由纪检组织部门对其实行德、能、勤、廉等方面的综合考评。

第六,健全监督制度,落实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这是搞好监督工作的基本保障,当前,一是要对已有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比如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家庭重大生活事项报告制度和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等。实践证明,这些规定对监督领导干部搞好廉洁自律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企业的改革转型发展中,仍要认真组织落实;二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比如工资、奖金分配等进行事前、事中监督,完善制度;三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明确监督的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对不接受监督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3 结 论总之,在国有企业中进行有效的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是一个企业在科学管理与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健康发展,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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