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跨国公司组织及权限和中国企业对比研究

2016-10-18程伟东毛良伟黄垂景

中国市场 2016年33期
关键词:管理权限组织结构跨国公司

程伟东+毛良伟+黄垂景

[摘 要]中国自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每年都有很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但是这些跨国公司的企业文化与中国企业又有不同。文章从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与中国企业对比、跨国公司的管理权限与中国企业对比,得出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的不同之处。对中国企业改善内部治理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管理权限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3.187

1 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与中国企业的对比研究

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与中国国营企业的组织比较来说,比较务实,而且责、权、利相结合。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基本是以直线职能制结构为基础,再加以矩阵结构、多维结构等形式,如形成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领导下的矩阵或多维组织结构,中国的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也采用此种组织结构,并且确实存在于一些国企和民企之间,但是中国的国企存在几个权力中心,在一个国有企业存在董事会和党委会,有些企业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有些企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作为上级考核单位主要是考核董事长的经营业绩,上级党委考核下级党委的组织建设和党政群工等工作事项,一般来讲董事长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班子的成员如人事部长、生产部经理等成员具有主要的任命权,但必须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才能生效,这样,董事长、总经理等担负着生产经营活动领导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责任,但对于下级主要生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却受到限制,所以说企业经营者的责、权、利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而反观中国内地民营企业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就简单直接得多,董事长全权负责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的一切日常生产经营指挥活动,董事会对总经理有完全的任命权,而总经理对下属各部门经理有完全的任命权,所以可以做到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具有完全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形式,而为什么国有企业做不到这点,这是中国国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虽然中国国有企业也按照现代公司方式性质改造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规定有了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但是国有公司的财产是全民的,代表全民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的不能单靠任命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还有股东会,因为股东会中国家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所以党是代表国家和人民来管理国家的财产,在企业中有广大的党员存在,靠他们来监督这些董事长和总经理们最有效,这对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和企业决策的科学化的确起到了很大作用。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界定董事会和党委会在企业活动中的功能和作用,笔者认为董事会下面的各生产经营职业经理主要负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一切事项,党委会主要负责主要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命和对企业各级职业经理人的本人道德、操守的监督,而职业经理人的业绩考核和任免由董事会、总经理等企业法人治理系统去进行,但要听取党委会的意见,而监察、组织和青工妇联等系统主要由企业党委会去负责进行。

从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位看,跨国公司和国内的国有企业的划分有如下差异和共同点。按管理职级看,国内企业可分为:董事长——总经理——三总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部门经理(处长或科长)——小部门经理(科长或股长)——一般科员。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可分为董事长——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内主管——一般科员。从上面可看出一个企业组织内职位,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跨国公司不设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和总工程师这三个职位而设总监职位,总监的职权和范围和国内国有企业界三总师差不多,所不同的是跨国公司的财务总监身兼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两种角色,财务总监的知识结构不但要求具备中国国营企业总会计师的知识结构,而且还要具备中国国营企业的总经济师的知识结构,并且跨国公司对财务总监的职位很看重,如果在中外合资或合作企业中,外方只能派一名管理人员的话,跨国公司宁愿派财务总监而不派总经理。另外,跨国公司一般不设副总经理职位(有时为了适应中方的要求才设副总职位,以安排中方派出的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的人员),只设总监职位,总监职位待遇相当于中国国营企业的副总待遇,其管理职责相当于中国国企的副总经理。在国企副总经理是一个行政职位,其任职资格并没有职称和学历限制,而三总师是技术职位,其任职资格有学历、职称的限制,三总师一般没有对下属人员的行政人事权,只有技术指导和参谋权。但跨国公司的总监职位既有行政人事权又有业务和技术指导权,并且其任职资格有学历、职称的限制,其不但有中国国企副总经理对下属的人、财、物的行政调配权,而且还有中国国企三总师对公司的业务和技术上的权威发言权,总监不但是某方面工作的技术权威,而且还是某方面工作人、财、物、供、产、销等企业资源和行为的行政调配权威。

2 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管理权限与中国企业的对比研究

跨国公司总经理与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在责、权、利三方面是不同的。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的管理权限分配与国有企业对比起来,在企业的人、财、物、供、产、销方面是不相同的。跨国公司在华企业是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每一个跨国公司内都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所有分布在全世界的子公司和分公司,只要跨国公司是控股公司都必须完全按照这个规章制度去执行,如果是非控股公司也必须执行和汇报这些规章制度的重要部分,下面分人事、财务、物资、供、产、销几个方面探讨。

在人事管理权方面,总监及以上(包括总监级)的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原则上由上级公司的人事总监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总监级管理人员决定,总经理和部门总监互相监督,各自向上级公司的总经理和部门总监负责并汇报工作,本级公司总经理和部门总监只有对本公司部门经理等总监级以下(包括部门经理)的管理人员才有完全的人事招聘、录用和辞退的权力,这点和我们国内企业的管理架构不相同,我们国内企业的领导班子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选择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等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及部门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和并向其汇报工作,总经理可以解聘和辞退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上级公司只考核下级公司总经理,上级公司部门经理对下级公司的部门经理只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而无人事上的考核、监督、录用及辞退权力,这样国内企业的总经理权力相当大,对总经理的监督只能来自企业的外部即上级公司对其的考核和监督,而本公司内部各副总经理对总经理却没有一种监督权力,这样容易造成总经理权力过大。在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本公司的董事长由上级公司的总经理兼任,实际上本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全面的企业管理工作,如果本级公司设董事长和总经理两个专任职位,董事长不由上级公司派人兼任,那么就是董事长负责制,本公司董事长负责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的管理工作,上级公司只考核本公司董事长不考核总经理,而本公司总经理及部门经理对董事长无权监督,因此无论是公司总经理负责制或董事长负责制,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下属副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对董事长或总经理形成不了一种互相监督、制约和制衡机制,这样就很容易使董事长或总经理以权谋私,以往中国很多国有企业出现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以权谋私的现象就是这样发生的。而在跨国公司,由于企业遍布世界各地,只有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制衡机制,才能保证各子公司和分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不能以权谋私,所以在各子公司和分公司内部部门总监对上级部门总监负责并汇报工作为主,对本级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为辅,本级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权单独招聘或辞退本级公司的各部门总监,也无权单独决定各部门总监的工资待遇,并且本级公司的部门总监还有权向上级部门总监及总经理汇报本级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情况,当然本级公司的总经理也有权及有义务向上级公司的总监和总经理汇报本级公司各部门总监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任免或加薪、减薪的建议,这样一种本级公司内部总经理和各部门总监的互相监督的制衡机制,有效地防止了离上级公司几千里以外的下级公司总经理和部门总监的越权行为,以保证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和上级公司的政策和方针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在财务管理权方面,跨国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重负责日常生产经营费用的审批权,任何重大的资本性开支都要上级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批准,有时就是年初经批准的预算用款计划在使用时都要上报审批执行,有些企业在开创初期,在中国内地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没有得到授权,企业的大额存款账户的印鉴都保存在国外,每次大额支出的款项,都是由在国外的地区总部开支票后快递回国内兑付。这种严格的财务控制方式,虽然有时绊住了下级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职业经理们的手脚,但却有效地防止了资产的流失。另外在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方面,每个跨国公司都有一定的投资可行性、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程序,并且一定要聘请国际著名的咨询公司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在中国国内虽然国有企业都有一套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和报告,但是在实际执行起来却走了样,变成了按首长意志行事的首长工程和样板工程,如果后来投资失误也没有追究制,只是当作交了学费,而已提职的照样提职,升官的照样升官,而在跨国公司里,出现了投资失误是要受到审计部门追究的,轻者降职降薪,稍重一点的投资失误者就要被开除出公司。因此在投资决策方面,跨国公司职业经理人是很慎重的,严格按照规章办事。在日常的财务开支方面,国内的国有企业基本上是董事长或总经理说了算,实行的是一支笔审批制度,如果董事长或总经理违反公司制度审批费用支出,总会计师或财务经理都无权过问,因为如果总会计师或财务经理根据原则过问或拒绝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审批开支,轻者就会被扣工资或奖金,重者就会被董事长或总经理解聘下岗,但在跨国公司内部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有权拒绝董事长或总经理的违反规定的费用开支审批,并有权和有义务向上级公司的总经理或董事长和财务总监汇报,因为本级公司的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的录用、辞退和升迁的决定不由本级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最后决定,而由上级公司的财务总监最后决定,所以这样形成一个有效的财务总监监督机制。对比中国国营企业和跨国公司的管理方式,中国的国内企业包括国营和民营的企业实行的是块管理方式,是以总经理或董事长负责制为首的以块管理为主的形式,而跨国公司实行的是以条管理为主的形式。

3 结 论

将跨国公司的组织和中国内地国营、民营企业的组织进行对比,从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位,从企业管理当局所具权力中最重要的人事权和财务权方面探讨跨国公司和内地企业的不同,为中国企业提供一定的管理方法,改善中国企业的内部治理。

参考文献:

[1]刘安方.企业管理组织形式的发展模式研究[J].中国市场,2016(3).

[2]王晓娟,王惠娟.谈国有企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J].中国市场,2015(49).

猜你喜欢

管理权限组织结构跨国公司
以跨国公司为载体提升城市国际交往功能
基于企业再造理论的国企组织结构变革探讨
谈跨国公司知识资本对经营绩效的影响
Transnational com panies encouraged to set up R&D centers in Shang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