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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并行工程的民机交付管理体系

2016-10-17张磊

2016年27期

张磊

摘 要:近年来,并行工程在国外发达国家航空制造业的生产实践中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我国航空制造企业中也显现出良好的开发和应用的前景。结合现行初步并行工程模式,本文以民机交付并行管理为导向,结合并行工程涉及飞机交付环节中的预验收过程,保证了交付的飞机达到良好的性能可靠性;继而分析飞机生产制造、交付的全过程以及此过程中对合同履约进行动态、全面监控的管理。

关键词:并行工程;新舟60飞机;交付管理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全球国际市场的进一步强化,我国航空制造业走向国际市场己成为必然。从当今国际航空业发展来看,并行工程己成为国际航空制造业公认的先进设计模式,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在航空业均实施了并行工程,同时在国际航空设计一合作中己经将其作为一个合作的标准和模式提了出来。因此,新加坡、韩国等中等发达国家均加快了并行工程的研究与实施。随着我国航空业与国际航空业合作的开展,并行工程作为一种合作的模式与标准要求我们必须实施并行工程。这是国际航空业发展的大气候所致,同时更是并行工程所特有的技术、思想先进性为企业赢得竞争取得效益本身所决定的。

虽然在民机的研发、制造和总装方面采用并行工程的思想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企业的军机由政府全数采购,所以企业在飞机的销售、交付和售后服务方面并没有先进的经验,目前企业在这方面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其中还有价值可挖掘。另外,随着民用航空运营制造业的快速发展,依据商务合同的约定内容缩短交付周期,强化以无故障交付为核心的飞机交付能力的提高,已经成为民机产业六大平台过程链中的重要环节。所以,我们提出在民机的销售、交付和售后服务方面引入并行工程的思想。

二、交付管理体系建立

(一)交付推进计划管理。民机交付推进计划是根据飞机销售合同条款和条件所需的所有指令性要求编制的,按飞机装配顺序及各生产单位的生产期限编制、下达。在产品研制、生产开始前,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民机合同,在对相关单位提供的在场飞机生产状态、“三随”、飞机生产、备件资源储备或缺件项目清单等信息进行综合平衡分析、评估后明确各生产阶段所需节点并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民机交付推进计划。民机交付推进计划应明确满足客户对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要求,新产品或改型产品的特殊要求并对材料采购、研制、生产等活动的监控重点做出规定。依据现场各阶段的生产情况,定期编制民机交付监控动态、分析报告/报表对生产进行动态分析预判,对严重影响飞机交付进度的重大事宜向技术、质量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并编制交付预警调整综合分析报告报公司交付领导小组审批、下发,落实处理。民机交付监控动态、分析报告/报表,交付预警调整综合分析报告都作为民机交付推进计划的延伸部分。

(二)交付控制。交付控制是民用航空产品完成总装、试验后所进行的最终检查和控制,以确保最终交付产品符合经适航当局批准的型号设计要求。这一系统职能的控制要点是:

1、在飞机进入试飞站后进行生产试飞之前,设计部门要给出完整的飞机设计更改有效目录清单,在更改目录中要注明更改是否经过适航批准,以供检验人员和生产检验委任代表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所有用于验收产品及其零件的工程资料均经过适航当局及其授权的工程委任代表批准。

2、公司适航部门要在检查与新舟60飞机有关的适航指令贯彻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提供适航指令实施记录和历次适航指令的副本,以供检验人员和生产检验委任代表检查核实,并作为随机资料提供给用户。其目的是确保适航当局为消除飞机在服役中所发现的任何不安全因素而发布的指令得到切实贯彻和落实。

3、在最终检查阶段,质量检验部门要针对每架飞机所要贯彻的三类以上设计更改进行检查和统计,并与设计部门发出的设计更改有效目录进行对照,以检查设计更改的贯彻情况,如发现有设计更改未得到贯彻,飞机就不能出厂。

4、要检查制造过程所发生的不符合性问题是否均已得到确切处理,并汇总列出《装机不合格项目清单》和《器材待用项目清单》,以落实所有装机的超差品和代用器材均已有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的审理结论;要检查车间之间的《产品交接遗留为题保留单》的处理情况,以确保产品全面符合设计要求。

5、要检查全机的《装配指令目录》和《先行装配指令目录》是否均已加盖了检验印章,以落实装配指令和先行装配指令所要求的各项操作、检验和试验的完成情况。

6、要检查需提供给用户的飞行手册、维修大纲、主最低限度设备清单、维修手册等持续适航文件、称重报告、随机地面设备清单、工具清单、备件清单、飞机履历本、发动机履历本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完整和现行有效。

7、要检查飞机的国籍登记标志、飞机标牌、口盖标识、飞机水平测量标识和座舱标识等是否符合要求。国籍登记证和国籍登记标志的取得由公司销售部门通知用户自行向适航当局申请办理。

8、要检查飞机上所装的各机载设备是否符合设计给出的机载设备清单。

9、要检查飞机以及随机的地面设备、工具和随机资料是否符合购机合同要求。

10、要提出适航证申请并接受生产检验委任代表的单机适航性审查,以取得单机适航证。

11、为完成上述适航审查,应准备以下11份文件:设计更改有效目录;适航指令实施记录表和历次适航指令副本;执行三类以上设计更改报告表;装机不合格项目清单;器材代用项目清单;产品交接遗留问题保留单;装配指令目录和补充装配指令目录;飞机随机资料目录和随机资料,包括飞机、发动机、螺旋桨及其成附件的履历本、合格证等;飞机国籍登记证复印件;机载设备清单;购机合同影印本等。

并行工程的民机交付过程监控实质上体现了民机交付工作的系统性——合同订立、设计、制造、监控、交付等过程已不再是一个个相互独立的单元,而被纳入一个完整的系统中进行考虑。

并行工程在监控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工作重点是实现产品交付服务的优化。通过前期产品合同订立、设计、制造、监控整个过程的并行,建立了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设计、生产体系,为按期交付产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飞机交付工作中也会相应的明确化、系统化。

三、总结与展望

通过对并行工程在交付领域的尝试,我们对企业中军机体制进行了积极的分解修改。把合同作为指引民机生产的唯一依据,对设计、制造、质量、交付等部门进行了依次改组,剥离出了民机生产中的计划因素。

目前,我国国产民机交付工作已按照并行工程理念,通过分解工作程序,重新构建了模块管理链条,编制模块基础工作表单。按照表单模块分专业,固定人员,专业化分工,解决了单机项目负责制管理模式导致的专业模块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通过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单机项目管理链条,按照用户/批架次分配项目负责人,明确单机项目管理人员分工。解决了专业模块负责制管理模式下各模块计划难以协调的问题;同时,建立完善了信息汇总与动态传递机制,固定人员进行信息集成。解决了专业模块负责制管理模式及单机项目负责制管理模式下信息传递没有针对性且传递不及时的问题。进一步保障管理网络的稳定性。(作者单位:中航飞机西安飞机分公司民机事业部)

参考文献:

[1] 刘晓冰,黄学文,马跃.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xBOM研究[J].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 2009(12):983-987.

[2] 郭钢,程静波,刘飞.产品生命周期中的单/多层BOM表示与应用[J].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2006(01):5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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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朱全敏,熊光楞,辜承林.并行工程环境下产品开发过程的任务分解方法的演绎和应用[J].中国制造业,2008(12):12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