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耗账里说感情
2016-10-15白天任
党史纵横 2016年8期
关键词:成本
白天任
“我们都是神枪手,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我们都是飞行军,哪怕那山高水又深……”
“我擦好了三八枪,我子弹上了膛,我背上了子弹袋呀,勇敢上前方……”
这两首出自战争年代的《游击队之歌》和《战斗进行曲》,歌词中都有“子弹”二字。没了子弹,手中的钢枪便不能发威。战争年代,我军的子弹来源或为缴获,或为自造。而要批量造子弹,不仅要有兵工厂,有机械设备,还要耗用相关材料和用工成本。当人民军队耗用根据地人民的资源时,既要算生产的成本账,也要算与人民的感情账。
1948年3月10日,东北我军发动的冬季攻势胜利结束,国民党军被分割压缩于长春、沈阳、锦州等孤立地区。为贯彻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关于争取东北解放战争的首先胜利的指示和东北局、东野总部的部署,时任东北人民解放军副司令员兼后勤司令员和政委的黄克诚,主持召开了东野全区(军)后勤工作会议。鉴于新的更大规模的作战任务将带来更大的物力消耗,一向体恤民情、爱惜民力的黄克诚在报告中为与会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军人的衣服鞋袜若用粮食来折算,一吨粮食不够用。造一粒子弹等于12斤高粱米,造一枚手榴弹等于20斤高粱米,造一发山炮弹折合200斤高粱米,造一发野炮弹等于300斤高粱米,造一发榴弹炮弹则等于400斤高粱米,若在关内则需要1500斤高粱米。打一发炮弹就等于打掉一个中农一年的收入。这是多大的消耗?他接着说道:而我们许多同志大手大脚,不知爱惜,随意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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