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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艺术研究

2016-10-15翁玲玲

大观 2016年8期

翁玲玲

摘要:本论文主要讲述了我国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的模式,经过分析认为,在公有制的形式下,政企是无法分离的,要想把企业推向市场,只能采取逐步的方法,不可冒进。同时,又强调了在现有的社会形态下,为了国体,政局的稳定,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形式是不可动摇的,因此,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但由于我国尚处与初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完善,使得我国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本文接下来从四个方面分析了流失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作为研究的内容。

关键词:公有制为主;其他所有制共同发展;国有资产流失;经济市场

我国自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和世界经济接轨,遇到了很多以前没有遇到的问题。由于早期盲目招商引资,我国经济固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也大量的流失。改革初期,由于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文件,一切为摸着石头过河,使得我国经济发展出现畸形,即制造工业发展蓬勃,高专精行业发展萎缩。早期我国经济还处也原始资产积累时,这种发展方式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积极作用。但现在,我国与国际接轨后,这种发展方式就略显落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落后状态:如美国企业诉中国果汁倾销,最后被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对来自中国的浓缩果汁征收了51.74%的反倾销税。这还是我国企业艰难应诉的结果。在国际范围内的反倾销斗争中,我国企业总处于消极防卫被动挨打的地位。

一、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的概念

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在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股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国有资产,在现实经济中,广义地讲,就是国有财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受馈赠,凭借国家权利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而狭义的讲,就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产及权益。

目前国有资产含量近20万亿之多,国有大中型企业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控制着能源,交通,原材料,军工,城市公共建设等重要行业,即使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国有企业现代企业改造完成后,在国民经济中依然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

因此,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对我国的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确立是由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和特殊的工业化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其历史功绩也很明显,它使得我国在短短数年历久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业体系,为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工业化启动过程的完成,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经济联系的不断加强,这种明显带有过渡性质的经济体系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因此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不受侵害并能增值,国有资产的管理就有其重要的意义。

三、我国国有资产在实际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主体体制缺失

国有资产的最终权利主体是全国人民。全民参与管理国有资源,但这不具备可操作性。最能代表我国人民利益的在我国目前是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委托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权利。政府对全国人民负责。最终,代表全国人民对国有资产行使权利,参与产权交易的是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那么,在我国目前的国企改革中,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耗,如何保障全体人民的利益不受伤害,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方国委在监督地方国有企业过程中,不可能不从地方利益出发,最终,国有资产受到损害,人民利益受到侵犯。目前越演越烈的房价就是一个很好的利益,地方政府为了财政收入,将大批的地皮高价拍卖出去,从短期讲,财政收入得到增加,从长起来讲,一是大量耕地转为居民住房用地,甚至商业用地,使得耕地面积不足,损伤粮食发展;二是大量不良中介囤积哄抬房价,居民生活成本加剧,生活质量下降,极大的损害了国家利益。那么,如何保障国有资产,避免不因国有产权部分主体的利益而侵害大多数主体的利益就成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二)地方与中央对国有资产在转让过程中的博弈

由于我国目前缺乏专业的统一的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因此,在地方政府或国家在地方上的代理人在代表国家处理国有资产时,利益出发点不一致,造成资产流失。国有资产原本是商业行为,一些地方政府将国有资产转让作为招商引资的手段,将国有资产贱卖出去,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损失。一些国有企业为了达到国家目标,更新换代大量仪器设备,很多都被闲置下来。

国有资产涉及的利益群体诉求存在巨大差异,又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地方政府短视且急功近利,地方保护主义盛行,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缺乏有效的监管机构

国家对企业负有指导、监督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产权模糊”的制度缺陷,使得监督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如老虎吃天,无法下手。有些甚至和部分地方政府领导相互勾结,倾吞国有资产。监管不力,信息不透明造成了国有企业产权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四)法律不健全

我国法律发展严重落后,使得我国在面对某些贸易问题时,尤其是国际贸易时,没有合适的法律对其进行处理,造成经济损失。同时,我国法律也过于抽象,很难对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使得无法可依,很多贸易争端无法诉之司法机构,资产大量流失。

四、解决方案

(一)强调主权所有

明确人民对国有资产有管理权,使用权。强调我国人民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以一地一方为例,国有资产所有者应为全体人民,任何一个涉及国有资产的项目应在设想期就经过全民的公投,全体通过后才可进行施工,尤其是公共设施,比如公用绿地,医院,学校,土地等,应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白白流失。

(二)地方和中央在国有资产转让上的博弈

加强落实产权责任主体,将责任落实到位。针对产权模糊的制度缺陷,重新明确国有资产产权主体对也国有资产的权利范围和责任范围,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和管理机制。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

只有明确划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权利和责任归属,才能充分调动地方管理国有资产的积极性,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为国家,为人民服务。

(三)强化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审核、查处机制

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的评估,转让,使用过程负有指导,监督,审核的作用,很多时候这些作用名存实亡。为了很好的保护国有资产,杜绝国有资产损失的现象,应做到:一、正确评估国有资产,完善评估法规,保证国有资产评估合理且正确,防止在评估时出现漏洞,造成损失。二公开转让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在转让过程中透明化,避免暗箱操作。同时,公开的竞争更有力与我们了解国有资产的价值。三、在整个评估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历史问题,但这并不代表着要改变所有制形式,我们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统一规划,增加新的国有资源,更好的利用现有的国有资产,解决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出现的多种问题,明确权利和责任归属,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为人类服务。总之,对于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而言,随着我们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总结,我国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要适应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的。

【参考文献】

[1]顾功耘.国有经济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美]托马斯著.地球是平的[M].何帆译.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