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内部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设计研究
2016-10-14杨丽,曹明,王勇,3
河北地质大学学报 2016年1期
杨 丽,曹 明,王 勇,3
(1.安徽科技学院 财经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2.中国矿业大学 文学与法政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3.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企业集团内部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设计研究
杨丽1,曹明2,王勇1,3
(1.安徽科技学院 财经学院,安徽 凤阳 233100;2.中国矿业大学 文学与法政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3.南京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5)
新的经济形势下,社会对企业减少碳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集团作为我国主要经济主体能否在这场经济变革中抓住机遇,取决于是否能够占领温室气体减排的先机。企业集团的特征使其具有进行碳排放权内部交易的可行性,论文将碳排放权交易思想引入企业集团内部,结合企业集团的特征选择间隔型双向拍卖作为企业集团碳排放权交易方式,并设计了间隔型双向拍卖规则,且利用数理方法证明了该拍卖规则除了具有激励相容性外,还能够阻止成员企业的“恶意报价”行为、保证交易集中买卖双方交易数量相等、提高成交速率、防止成员企业共谋行为和减小交易费用。
企业集团;连续性双向拍卖;间隔性双向拍卖;碳排放权
中国政府2009年公布了“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1]的减排目标,并将该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2014年11月我国发表声明“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1],可见,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企业发展正面临着政策管制等 “碳风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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