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预算法下基层财政部门面临的挑战
2016-10-11肖晓燕
经营者 2016年11期
关键词:对策
摘 要 本文通过分析研究新预算法对基层财政部门预算及财务管理活动的影响,并针对其提出有效应对对策和方法,从而提高基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 新预算法 基层财政部门 对策
一、新预算法出台的背景
2015年1月1日,堪称十年磨一剑、有“经济宪法”之称的新《预算法》正式施行。修改预算法是规范预算行为,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将以新《预算法》为依据,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快改革步伐,推动地方财政的变革。新预算法给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改变和影响,对基层财政部门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新预算法对基层财政部门提出的要求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新预算法要求取消预算外资金,所有财政收支全部纳入政府预算,接受人大审查监督。预算编制时必须编制四本预算,同时四本预算相互独立、完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对四本预算功能定位、编制原则及相互关系作出规范。
(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新预算法第十二条明确强调,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在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通过基金的调入和调出来调剂预算执行中由于短收、超收导致的预算资金的余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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