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2016-10-11李昕霖
经营者 2016年11期
李昕霖
论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李昕霖
财政是国家的物质基础,财政体制保证物质基础的稳定。分税制的本质为事权决定财权,根据中央与地方的不同事权决定其掌握的财权。我国现行分税制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税收划分不尽合理、转移支付形式繁杂、监督机制不健全、税收立法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分税制改革对于规范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提高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等方面将起到推动作用,积极完善分税制对我国经济及民生意义重大。
一、我国分税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的划分不明晰
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发展较为缓慢,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格局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中央与地方政府仍存在支出责任划分不清晰、不详细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本应由中央承担的支出责任却推卸给地方;二是一些应当由中央政府全部承担的支出,却让地方政府承担一部分;三是完全属于地方的支出责任,中央却承担了一部分。这主要集中在中央的专款上,中央一些部门为了实现特定的宏观调控目标,对一些本应由地方负责的事务安排专款,如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税权划分不合理
税种划分办法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共享税比重过大,划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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