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结构改革中的两个认识偏差
2016-10-10王东京
中国经贸导刊 2016年25期
关键词:结构
王东京
行政调节是否总比市场调节更快更有效?第三产业比重越高,结构就越合理吗?现在很多人在这两个方面,认识上出现了偏差。
协调发展涵盖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等诸多方面。但若从学理角度看,以上各方面的协调最终要反映为两个层面的协调:一是总量平衡;二是结构合理。
先看总量平衡。我们知道,过去计划经济时期,总量不平衡表现为商品短缺,即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而市场经济下的总量不平衡,通常表现为总供给大于总需求,即产能过剩或商品过度库存、失业率上升。20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了普遍的生产过剩,凯恩斯于1936年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此后凯恩斯的需求管理理论大行其道,并一度成为西方国家的国策。
从结构入手推动无疑是对经济学的一个创新

在凯恩斯看来,扩大需求的重点是投资。理由有两个:一是供求总量要平衡,储蓄必须转化为投资。他是这样论证的:假定一个国家只有企业与居民两个部门(不考虑税收、政府支出与进出口),于是从总收入(供给侧)看:国民收入=工资+利润+利息+地租=消费+储蓄;而从总支出(需求侧)看:国民收入=投资+消费。总收入等于总支出,则:消费+储蓄=投资+消费。等式两边都含消费,故左边的储蓄必等于右边的投资。
上面论证看上去天衣无缝,但其实有疑点。不错,在年底回头看当年的国民收入存量,储蓄确实等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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