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木雕的国家级非遗价值
2016-09-30李宇光
雕塑 2016年1期
李宇光



引言
2012年12月,“莆田木雕”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荣登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名录。
“非遗”这个名词在十年前还不怎么被人关注,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各级政府的宣传,倡导与保护措施的逐渐推广实施,尤报是相关“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广受尊重,甚至有的地方将这种荣誉视为申报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的加分条件之后,就有人穷尽解数、趋之若鹜,使争当相关。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竞争胜似“难于上青天”的“蜀道”。
究竟何谓“非遗”呢?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早在200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将莆田市申报的“妈祖信俗”批准列入世界非遗名录。而“妈祖信俗”涵括的妈祖雕像、祭拜器具、礼仪用品均与“莆田木雕”密切相关。
莆田市群众艺术馆在“莆田木雕”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之初,曾邀请时任莆田市工艺美术协会常务副会长的本人代表保护单位莆田市二轻工业联社参与申报材料的搜集,尤其是莆田木雕历史渊源、技能特色与工艺流程,代表性传承人等内容的撰拟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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