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媒体时代的版权补偿金制度及在我国的建立
2016-09-29郝婷郑雪洁
出版广角 2016年13期
郝婷 郑雪洁
【摘要】版权补偿金制度是一种通过政策及法律法规等方式向复制设备和空白存储介质的生产商或销售商、网络存储载体服务提供商收取费用来给予版权人一定经济补偿的规则。当前,我国一方面存在对版权人的保护救济措施乏力现象,另一方面存在“大规模权利”现象及网络作品获权难等问题。版权补偿金制度在我国有建立的必要。在积极引进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同时要避免“双重收费”现象出现和“合法复制”观念滋生,应明确版权补偿金的收取机构、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及分配对象。
【关键词】 版权补偿金制度;大规模权利;版权保护与救济
【作者单位】郝婷,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郑雪洁,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基金项目】陕西师范大学院级课题资助,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1301030736)(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互联网是24小时开放的著作权社会”,但这个社会并不稳定。互联网技术产生的本质是互联互通的传播效率,版权制度的本质是许可效率,版权制度应用到网络新媒体中必然产生传播效率与许可效率之间的冲突。数字环境下业态更新换代,内容终端便捷化,催生了如“网络云盘”等新的存储介质,传播渠道多元化使得作品使用者可以利用新媒体对作品再创作、演绎和传播。从2015年“剑网”行动大力整顿网盘服务保护版权行动,到2016年火爆全国的各地高校版《南山南》事件,新媒体技术打破了传统版权制度下创作者、传播者与使用者的利益平衡,作品消费者角色和身份的模糊以及技术带来的传播广泛性与便捷性使得版权保护成为难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