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需要“联合经营”
2016-09-29段奇清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6年25期
段奇清
两个独立的男女结为夫妻,就组成了一个“联合经营”体,只不过经营的是一种特殊商品——感情。“联合经营”婚姻,也就是说在两人相爱的生活中得遵循一定的“商业规则”,比如各自拥有的“商业秘密”,并非完全由两人共享。
有一对夫妇,堪称“联合经营”婚姻的典范,他们是张抗抗和笔名姜戎的吕嘉民。两人的禀性爱好有着太多的不同,张抗抗是中国作家协会领导,因公众人物的角色,她几乎不化妆不出门,对于衣着也有自己独到的审美眼光和极高的品位要求;姜戎却朴实自由得不需要任何额外的装饰打扮,夏天就一件大汗衫,冬天一件老棉袄。
但这并不意味着姜戎不尊重张抗抗的喜好,姜戎从不沾红酒,认为红酒甜不拉叽的、酸不拉叽的;张抗抗每次饭前却会饮上一小杯。尊重爱好便为她提供方便,一次姜戎去法国,特地买了两瓶红酒,千里迢迢地背回家,让妻子慢慢品享。张抗抗喜欢家里插满各色鲜花,姜戎却认为鲜花应该摇曳在花园的泥土上。然而,张抗抗要是在国内出差或出国,在她回家的那天,他会特意买来一瓶鲜花摆放在客厅中。
可见,“联合经营”婚姻是“和而不同”,即为了共同的幸福目标,在“不同”中相互扶助和支持,从而达到“和”。
1997年,姜戎开始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妻子知道丈夫开始写他人生中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了,到底写的是什么,姜戎没向她说,她也不去打听。有时她去书房查资料,时间一长,细心的她意识到自己打扰了丈夫,赶紧很识趣地退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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