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不可违反人称使用规则
2016-09-28张坤
小樱桃·童年阅读 2016年8期
关键词:作文
张坤
平常批阅学生作文,发现很多学生作文很不注意人称的使用,这样写的作文常有立足点摇摆不定、人称不统一的毛病,有的还会出现人称错位的情况。如下面的几个作文片断就反映了这个问题:
病点
1.……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我迈着矫健的步伐走上主席台,面对着老校长,我脸上充满了激动的表情,当老校长双手递给我“三好学生”奖状时,我不由得心头一热,晶莹的泪珠滚出了我的眼眶……
2.清晨,赵强倚在门框上,远远望见林霞老师进入了小巷口,手中还捧着一盆兰花,有几朵正含苞待放,有一朵已绽开了花瓣,散发出阵阵清香。
剖析
在记叙文中,人称的运用是有一定的规则的,不少学生由于没有真正掌握这些规则,造成了人称运用的错误。
规则一:采用第一人称来叙述,不宜直写“我”的外貌、表现(不宜的“直写”,如改用猜想、推测的口气,是一样可写,但毕竟不太自由)。不宜写“我”活动范围以外的人或事。
规则二:采用第三人称来叙述,是比较自由,但如记叙中涉及观察者与被观察者两个方面时,不宜直接写观察者感触不到的事情或人的动作、外貌等。
用这两条规则去衡量上述两段文字,就不难发现其病根。第一节是以“我”写的,“我”怎么能看得到“我”的外貌——“我脸上充满了激动的表情”、“晶莹的泪珠”呢?第二节文字写“她”,“赵强”居然能老远看清一朵花“已绽开了花瓣”,还能闻到“散发出阵阵清香”,这些描写显然是不可信的,原因是违反了上述规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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