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禁药的“优惠”政策
2016-09-28
新体育 2016年10期
方正宇
里约奥运会开始前,俄罗斯运动员大面积遭禁赛成为争议最大的新闻。结果,在奥运会刚刚闭幕之后,这一事件却出现了新的反转。某个俄罗斯黑客组织宣称,根据他们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那里“获取”的资料显示,WADA曾经允许多位美国体育明星使用“用于治疗目的”的禁药,其中包括网球明星威廉姆斯姐妹,以及刚在里约奥运会上赢得4金的体操名将拜尔斯。
此言一出,立即在国际体坛引起了轩然大波。WADA很快做出了反应,表示被曝光的运动员没有任何违规行为,都是根据国际通行的规则,合法地使用了用于治疗的药物。但这番表态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实,所谓美国体育明星在获批准情况下服药的情况基本属实。接下来,争议的焦点就是这种服药行为到底是否符合规则,以及是否具有公平性。
首先,运动员的确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服用禁药,不会被认作违规而受到处理。至于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是运动员证明自己存在相关疾病,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使用含有禁药成分的药物。如果运动员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WADA不会强迫运动员放弃治疗,或者是对于这种治疗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只要履行相关的程序,运动员就有可能获得“用药豁免权”。事实上,这也正是WADA目前对于本次事件的官方解释。
但实际上,这些解释虽然具有理论上的正确性,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相关的漏洞。……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