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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

2016-09-27陈堃陈永锋彭琴

人事天地 2016年8期
关键词:行政复议工伤保险争议

陈堃 陈永锋 彭琴

一、2015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

1.案件总量。2015年,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4件,其中,决定受理203件,不予受理及依法作其他处理的21件。已结案件182件。

2015年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总数比2014年增加120件,上升115.38%;受理件数增加113件,上升125.56%。

2.申请复议案件种类分布。2015年全区申请行政复议事项主要集中在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其中,劳动监察类97件,占43.3%;养老保险类64件,占28.57%;工伤保险类52件,占23.21%;行政不作为类1件,占0.45%;其他类10件,占4.47%。

与2014年相比,劳动监察类上升546.67%,养老保险类上升64.1%,工伤保险类上升33.33%,行政不作为类、人事行政类、行政审批类和其他类型案件均和2014年同期数量一致。

3.处理情况。在2015年已审结的182件案件中,复议决定维持70件,占38.46%;撤销和责令履行6件,占3.3%;作其他处理106件,占58.24%。

与2014年相比,复议决定维持率下降30.87%,撤销和责令履行率下降4.7%,作其他处理的案件比例上升35.57%。

(二)被复议的情况

2015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履行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的职责,依法作出行政复议答复并提交有关证据依据材料,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被复议案件274件,比2014年增加98件,上升55.68%。已审结241件,未审结33件。

1.被复议案件种类分布。2015年,全区被复议事项主要集中在工伤保险、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等方面。其中,工伤保险类117件,占42.7%;劳动监察类98件,占35.77%;养老保险类52件,占18.98%;行政不作为类1件,占0.36%;其他6件,占2.19%。

与2014年相比,劳动监察类上升476.47%,养老保险类上升4.44%,其他类上升20.0%,工伤保险类、行政不作为类、行政许可类均持平。

2.审理结果。在已审结的241件案件中,复议决定维持131件,占54.36%;撤销和责令履行10件,占4.15%;作其他处理100件,占41.49%。

与2014年相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被复议案件决定维持率下降26.05%,撤销和责令履行率下降5.31%,作其他处理的案件比例上升31.35%。

(三)行政应诉情况

1.案件总量。2015年,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处理行政应诉案件319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1件,增幅为28.63%。

2.应诉案件种类分布。2015年行政应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劳动监察等事项。其中,工伤保险类202件,占63.32%;养老保险类64件,占20.06%;劳动监察类21件,占6.58%;行政不作为类14件,占4.39%;人事争议类2件,占0.63%;其他16件,占5.02%。

与2014年相比,工伤保险类上升6.32%,养老保险类上升106.45%,劳动监察类上升10.53%,人事争议类上升100.0%,其他类上升328.57%。

3.处理情况。2015年已审结175件,未结144件。已审结的案件中,判决维持129件,占73.71%;撤销和限期履行职责15件,占8.57%;作其他处理的31件,占17.71%。

与2014年相比,行政应诉案件维持率下降6.18%,撤销和限期履行职责率上升3.68%,作其他处理的上升2.49%。

二、主要特点

(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与受理数量、被复议案件数量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均呈大幅度上升趋势

与2014年同期相比,2015年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申请数量上升115.38%、受理数量上升125.56%。被复议案件数量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分别上升55.68%和为28.63%。说明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加强和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争议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已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二)工伤保险类行政争议仍然呈上升趋势,但占比有所下降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工伤保险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分别增长33.33%、6.32%,占比分别下降了14.29%、13.29%。说明一方面工伤案件仍然呈上升趋势,工伤者及其亲属对工伤保险待遇关注度高,维权意识强;另一方面,说明其他类型的行政争议如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等案件在不断增加。

(三)养老保险类行政争议增长比例有所上升

在行政复议、被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中,养老保险类增长比例分别占64.1%、44.44%和7.56%。近年来,养老保险行政争议案件不断上升,主要集中在行政相对人不服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对其作出的基本养老金核定决定的行政行为,要求对其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工龄等重新予以核定。此类行政争议涉及行政相对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数额,涉及数额较大或影响个人利益时间较长,劳动者维权动力较强。

(四)劳动监察类行政争议持续增加,集体申请占比大

劳动监察类行政复议案件在2014年大幅度上升的基础上,2015年又比2014年上升了546.67%,被复议上升476.47%,行政应诉上升10.53%。在行政复议案件中,集体申请案件数占劳动监察类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的86.6%。其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政府不断加大对用人单位欠薪行为的管理力度;另一方面劳动者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同时,部分用人单位试图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达到其拖延履行义务时间、推卸责任的目的,也是导致劳动监察类行政复议案件上升的重要原因。

(五)应诉案件总量增加,且案件呈多样化趋势

2015年全区行政应诉案件总数为319件,与2014年相比,行政应诉案件总量增加了71件,增幅为28.63%。行政应诉案件总量分别超过行政复议总量(224件)和被复议案件总量(274件),成为广西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之一。2015年行政应诉案件呈多样化趋势。如:养老保险类上升106.45%,人事争议类上升100.0%。说明新修订《行政诉讼法》施行后,一方面,行政相对人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随之增多,行政诉讼开始成为行政相对人维权的主渠道之一。另一方面,行政相对人维权多样化,行政应诉案件不限于过去争议较多的社会保障等领域,而扩大到其他新领域。由于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较好地贯彻落实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新举措,确保了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应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行政争议综合纠错率持续上升

2015年,行政复议纠错率达61.54%,比上年提高30.87%;被复议纠错率达45.64%,比上年提高26.05%;行政应诉纠错率达26.29%,比上年提高6.18%。说明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客观公允,能在行政程序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纠错功能,及时有效地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应诉案件的胜诉率,提升了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政府公信力。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和培训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在2016年工作会议上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参加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学政策、用政策”活动和学法用法活动,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履职所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加大调研和指导力度

广西基层执法队伍原有力量较为薄弱,随着行政管理职权的下放,下级部门承担了更多的具体行政管理职责,为确保下放的权力事项依法高效运作,避免和减少行政争议,上级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调研和指导工作,努力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

(三)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适时引入听证程序,让行政相对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能面对面沟通交流,行政复议机关以此为契机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增进彼此信任和理解的基础上,使行政争议尽量通过调解方式最终解决,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四)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案卷评查是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有效手段,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评查,进一步总结和提高执法工作经验和水平。同时,对先进经验和做法予以表扬和推广,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纠正,以期达到比学赶帮的良好效果。

(五)进一步完善法治队伍建设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的数量已有明显涨幅。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特别是自治区本级和中心城市,要通过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社会购买服务和调整充实法治工作人员队伍等形式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旁听法院审理应诉案件等形式促进法治工作队伍素质的提高,以适应法治工作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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