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港口迎接微利时代
2016-09-24
大陆桥视野 2016年5期
中国港口迎接微利时代
本刊讯:2015年12月2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交水发〔2015〕206号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国内客运和旅游船舶港口作业费、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停泊费、驳船取送费、特殊平舱费和围油栏使用费、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和库场使用费、船舶供应服务费、附则13章程58条,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与此同时正式废止已实施10年以上的《港口收费规则》,此举标志着我国港口费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办法》精简了港口收费项目和条款。大幅压减了港口收费项目,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原来的45项减压到18项,将涉及港口收费的两件规章和9个规范性文件的近200多条规定合并精简到58条。积极推进了港口价格市场化改革,保留了3项政府定价,将6项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放开了市场竞争性服务收费,将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库场使用费等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
《办法》还优化了收费管理模式,港口作业费按环节收费调整为按全过程收费,将35个作业或服务环节统一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一并计收,同时,改变了计费方式,将国际客运、旅游船舶的包干费统一由运营企业支付,不再向旅客收取。
据中国港口集装箱网最新统计,全国规模以上港口2016年1月份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 808.23万标箱,同比微增0.3%。受全球贸易疲弱、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影响,航运市场全线低迷,港口生产运行总体趋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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