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美国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闹剧
2016-09-20董梅
红旗文稿 2016年15期
董梅
菲律宾滥用国际法单方面提起的所谓南海仲裁案的仲裁结果公布已将近一个月。这场政治闹剧的实质,就是通过仲裁手段将自20世纪70年代起就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沙岛礁合法化。无论是仲裁内容、仲裁管辖权、仲裁庭的组成,还是仲裁裁决的效力,其合法性都广受质疑。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对南海诸岛的开发利用、有效管辖和实际控制等一系列实践活动形成的,是受到《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保护的。菲方受美国操纵,将原本属于中国的主权和权益弄到所谓国际法庭上去仲裁,是直接侵犯我国主权的行为,我国坚持“不参与、不接受、不承认、不执行”立场,既是对自身权利的捍卫,也是对国际法治的维护。
1.不具合法性的仲裁内容和仲裁庭。一是仲裁庭无权处理涉及领土主权的争端。中菲两国南海争议的本质是围绕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领土归属争议和潜在的划界争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98条赋予缔约国将领土主权、海洋划界、历史性所有权、军事行动等争议排除适用强制争端解决程序。也就是说,菲律宾南海临时仲裁庭无权处理涉及领土主权的争端,其权力仅限于《公约》的适用和解释的范围之内。然而,菲律宾却将南海争议包装成一个涉及海洋权利的案件以避开主权和划界的法律限制。菲律宾这样做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首先,中菲两国之间已经约定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两国间的南海争议,排除了诉诸第三方机制解决争议的可能,因此,根据《公约》第15部分第一节的规定,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先决条件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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