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个人的思想意识代替党的理论和主张
2016-09-20王晓宁
红旗文稿 2016年16期
关键词:理论
王晓宁
党的理论工作者承担着研究和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和方针政策的重要任务,他们所从事的理论工作因党而生、因党而立,在推进党的理论建设方面,负有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只有从发展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去认识这种职责的神圣性,自觉地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到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的全过程,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就决定了党的理论工作者决不能以个人的思想意识代替党的理论和主张,任意解读甚至曲解党的基本理论和大政方针。
那么,强调增强“四个意识”,反对以个人的思想意识代替党的理论和主张,是不是就意味着限制了党的理论工作者进行理论研究和创新的空间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为理论工作者的研究和创新提供了广阔空间。因此,在这个需要思想和理论的时代,党的理论工作者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具体到理论工作者个人,虽然每个人的思想观念和认识水平不同,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理解程度各异,理论水平也有高有低,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可以打着理论研究和宣传的旗号天马行空、任意解读,甚至以主观、狭隘的一己之识代替党的理论和主张,其结果只能误导干部群众对党的思想理论的认识,难以起到宣传组织干部群众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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