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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忠说

2016-09-20本刊编辑部,易靖茗,章涟漪

台声 2016年8期
关键词:台湾人日本

陈明忠说

参加“二二八”事件抗争,是我自己选择拿枪。七十年代台湾民主运动刚萌芽,我虽然知道坐过牢的人参加这类活动相当危险,但我认为应当为台湾的民主尽力;同时也不愿意台湾继续做美国的附庸,希望中国统一,希望中国富强,希望中国人拥有自尊,不再被人歧视;并且希望在这基础上实现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永远不要再出现人欺负人、人歧视人的不正常现象……这都是我自己选择的路,这条路就是要提着脑袋走的,坐牢和牺牲都不能埋怨。

他是“二二八”暴动的参与者,早期中共地下党员,台湾白色恐怖年代最后一个被判死刑的政治犯……他的每一句话、每一段字里行间,无不蕴含着台湾那段历史最深沉最深沉的悲怆和坚强。这里仅摘录《无悔——陈明忠回忆录》部分文字,以飨读者。

我的家族

我们陈家原来住在高雄阿莲乡。郑成功在收复台湾后不久就病死了,郑经接受陈永华的建议,把一些军队安排到各地屯垦,阿莲乡就是福建姓陈的开发出来的。阿莲陈姓有四个家族,我们属于最小的一支。

我的曾祖父叫陈蛤,因为是农家子弟,名字很土。但我的曾祖父是私塾先生,他后来把家搬到五甲尾。我的祖父也读书识字,我家好像是从他开始做生意的。当时冈山各乡的粮食要送往府城(台南)去卖,路上很不安全,常有土匪,我祖父有武功,可以保护。路上的土匪只要一听说五甲尾陈家的车子,就挥手让过去,不收过路费。

我父亲陈万生从小接受日本教育,嘉义农校毕业,原来保送到日本去读书,因为是长子,家里不让他去,就留在台湾当公务员。我父亲是个“标准”的顺民,从来不敢反抗日本人。我母亲叫黄不缠,出生在冈山地区海边村庄的一个贫苦农家。不缠,闽南话就是“不要了”的意思,希望下一个是男孩子。

父母的婚姻完全门不当、户不对,祖母和大姑妈陈兰强烈反对,但因为我母亲漂亮,父亲坚持要娶,父亲是长子,祖父又不在,他们只好接受了。大姑妈陈兰一直对我妈妈不好,应该跟我妈妈出身有关系。

——编者

学校的“皇民化”教育

我读的五甲尾小学是高雄阿公店(后来改为冈山)公学校的分校,校长是日本人。我们乡下小地方,多数老师都是台湾籍代课教员,只有五年级、六年级有日本老师。那时候当小学老师是很有地位的,穿制服,制服上有金色臂章(如果是一个中学,校长级别是比州长高的)。

老师说:“要记住,你们是台湾人,也是日本人。”小学生啊,深信不疑。老师教过一首诗,据说是日本天皇写的。大意是说:新高山(玉山)下的人民生活很繁荣,听了这个消息朕很高兴。天皇在哪里?在遥远的内地,但他惦记着我们台湾人啊,要做忠良的天皇子民。所以,我们要背诵天皇家谱,从第一代到昭和一百二十四代,滚瓜烂熟,到现在也还记得。

“皇民化”时期的村庄

推行日语的运动也加强了,老年人也得学,给他们在村子里办夜校。过了一段时间, 总督府机关就来拍纪录片,要宣传“日语推行运动”,之前就指定好什么人回答什么问题。晚上,我下课回来,见院子里灯光大亮,有一部摄影机,两三个记者。老师指着一个老农脑袋:“これは何ですか?(这是什么?)”那个老农本应回答:“これはあたまです(这是头)。”之前反复练习过了的,结果,摄影机对着他一晃,他就慌了,说:“これはきんたまです(这是睾丸)。”头变成了睾丸,人们都哄笑起来,那个日本女记者,笑得腰都弯了,蹲到地上去。我自己所经历的乡下的日语水平和“皇民化教育”状况,就是这样,跟李登辉的经验真是天地之差,我想李登辉应该是很特殊的台湾人吧!

日本对台湾农民的压榨

现在很多人一直在讲,“皇民化”对台湾影响有多大,我前面就是以我的经验来说明,他们根本是胡说八道。他们还喜欢美化日本的殖民统治,我就来谈谈我小时候(主要是中学时代)日本人如何压榨台湾农民。

战争时期,总督府开始强制农民大量种甘蔗。

台湾有句谚语,第一憨,种甘蔗给会社磅;第二憨,抽烟吹气;第三憨,撞球相碰。当时最苦是蔗农,因为政府和制糖会社联合,不但控制农民种甘蔗,还用“区域采收制度”,甘蔗不能自由买卖,只能卖给指定的制糖会社,价格也由他们定,磅秤也有问题。当时流传“三个村长五十斤”的笑话——农民去抗议的时候,三个村长一起站到磅秤上,结果总共才五十斤,你看日本会社多会偷斤两。

突然发现我是“清国奴”

我小学的时候,虽然对天皇都活一百多岁这件事怀疑过,不过整个说起来,接受的是“皇民化”教育,以为自己是日本人。但是上了高雄中学,我的脑子开始乱了。这里对我完全是另一个世界。

关键事件是和一个日本学生打架,我们在休息时间打,我打赢了。结果第三节下课时,老师一离开,前面的人把前门关起来,后面的人把后门关起来,十几个日本学生打我一个,打得我眼睛都张不开。打完了,一个日本学生说:“你可以和内地人打架,但不可以打赢。你就是一个‘清国奴’。”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不是日本人。同样是人,但台湾人和日本人是不一样的。”

“清国奴”这个词,光复后,在民间很长时间还是骂人的话。现在“台独”派骂外省人,也骂“清国奴”,真是讽刺。

第一个刺激我的是岸本

在同学里,第一个刺激我的是岸本,他的中文名叫宋朝明。

高雄中学的楼是两栋日式的欧洲红砖楼,第一栋的一楼是行政办公室、校长室、老师办公室;二楼是五年级和一部分四年级教室。第二栋楼,是三四年级教室。两栋楼之间,有铺着木板的地方,可以坐下来休息。不住校的台湾学生,每天在这里等火车,有时中午大家也在这里休息。日本同学不会进来,这里是被台湾同学占领的,成了一个聊天的地方。我在这里认识了宋朝明。他是高雄人,不需要等车,但他常来。他会一直骂日本人,讲日本人多坏。我很吃惊,很多话我从来没有听过。他这么年轻,怎么会有这么激烈的反日思想?直到第一次坐牢之后才知道,他是受两个舅舅蔡瑞饮、蔡瑞洋的影响。他舅舅日据时代抗日,后来两个人都加入了共产党。我坐牢时,曾经有十几天和他被判死刑的大舅舅蔡瑞钦同一间牢房。

总之,那个等车的地方,对我意义很大。台湾人里“三脚的狗仔”(指“皇民化”的人)不会来这里。其实多数台湾同学对日本人不满,只是不敢讲而已。

初步觉悟

那时我瞧不起“皇民化”的台湾人,觉得他们一点骨气都没有。当时我们私下骂日本人是四只脚的狗,“皇民化”台湾人既不是狗,也不是人,所以叫他们“三脚仔”,像奴才一样,很讨厌。后来我发现,我家佃农对我的态度,也是这么恭顺。我放学回家,佃农看到我都会连忙说:“阿忠啊,你回来了!”我是小孩子,他是大人啊,对我却得用这样巴结的口气。我突然体会到,我家佃农对我的态度,和“三脚仔”对日本人的态度没什么不同!换个立场看,在佃农的眼里,父亲和我不就等同于日本人吗?!搞了半天,我憎恨压迫和歧视,却不自觉地干了十多年,原来我从小就扮演了压迫者和歧视者的角色,无论是来自民族或阶级,被压迫者、被歧视者的苦楚都是相同的。

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家的佃农看到我都是毕恭毕敬的,很卑下的样子,我从来不以为怪。因为农业社会,佃农耕种的土地一旦被地主收回,就没办法生活,所以对地主绝对地服从,对地主的子女也才会这样巴结。

这时我开始意识到,在学校,我受日本人欺侮,当一个台湾人,一点尊严都没有,动不动被打,政治上给人欺负,这是民族压迫。但作为一个地主的儿子,经济上我欺负别人,这是阶级压迫。我知道被欺负的痛苦,讨厌给人欺负,所以也开始觉悟到自己也不应该欺负人,甚至,世界上根本不应该有压迫存在。我的社会主义意识,就这样很素朴地产生了。

台湾光复

光复了,台湾人扬眉吐气,曾经被欺负得很惨,这时就有了报复心理。有些地方,如台北,开始出现打日本人的情形。也有学生自发组织来维持秩序。我们十几个学生也组织起来,自觉是民间的警察。有人把日据时期的一份资料印出来,是台中几个有名的日本人给总督府的一份建议书。建议书上写有:“日本骂人的话只有几句,台湾有几百句,关于‘性’的就有100多种,可见台湾人是卑劣的民族,所以需要消灭他们。怎么消灭呢?第一给他们抽鸦片。第二鼓励他们赌博。”看了这份建议书,大家就骂:“王八蛋!去抓他们!”建议书上有几个人的署名,我们就先去找“南”医院的院长。走到医院前面,忽然有人讲:“说不定他有手枪啊。”大家就犹豫了。我说:“你们不进去,我进去。”我直奔院长室,先拉开他抽屉看,没有枪,就对他说:“起来!”他乖乖地站起来,我就一把把他推出去,门外的人一拥而上,把他捆起来。

台中戏院市民大会

1947年2月28日,我还在农学院读三年级。这天下午去看电影,晚上回学生宿舍,迎面碰到谢桂芳(他也是高雄中学的学长),说:“你还去看电影啊!”我说:“是啊!”心想有什么不对。他说:“台北都打起来了!”就走掉了,接着台北延平大学和台大医学院的两个学生来宿舍通报消息了。他们说,3月2日在台中戏院要召开市民大会,问我参不参加,我说:“当然去啊!”第二天街上就有很多人散发号召斗争的传单,台中整个闹起来了。我记得还看到杨逵写的传单,鼓励人去参加市民大会。

3月2日,台中戏院里人满满的。大家推杨克煌出来讲话,他正讲着,谢雪红来了,他就介绍谢雪红,一听是日据时代反抗日本人坐了十几年牢的人,大家就都很敬佩,推举她做大会主席。讨论要怎么做,很多人跳出来讲,群情激动。有人就喊:“讲没有用啦,去!”去哪里?先去了警察局。警察局长立刻解除全体警察的武装,把武器都交出来。我跟着到警察局,就看见台中县长被捉来了,跪在阳台上,谢雪红在旁边,好像进行公审一样。

台中县长因为贪污,大家都很憎恶,有人喊枪毙他,谢雪红讲:“他虽然坏,罪不至死。”有人又喊:“耳朵割下来!”谢雪红说:“这也太野蛮了吧。不要吧。”又有人喊:“打他!”她说:“打可以。”就让两边按着的人打他。她对群众还是很能控制,也因为是日据时代敢反抗日本人的,大家都很尊重,都听她的。

加入地下党

我入党的时间是1948年3月2日,就是台中开市民大会的一年后。因为我在“二二八”事件中表现勇敢,本来又有社会主义的思想倾向,地下党早就注意到我了。我和农学院的谢桂芳、吕从周两个人一起入的党。吕从周是陈文彬(光复初期是台大教授,后来担任建国中学校长)的外甥,他原本考上了师大,不读,又考到农学院,和我住一个宿舍。谢桂芳是凤山人,在高雄中学时高我一级,但光复后才考上农学院,所以,到农学院他成了我学弟。我们3个人一起谈得来,后来一起入党,发展成支部,谢桂芳年纪大点,做书记。

我们3个被观察了一年才入党的,入党的地点是在台中陈福添的家里。墙上贴一块红布,李舜雨带着我们3个宣誓。李舜雨(后来到大陆,改名李绍东,2011年92岁逝世于上海)是职业革命家。他的父亲李乔松,是日据时代农民组合的领袖之一,非常有名。我先由李舜雨领导,李舜雨走后,又交由李乔松领导。

1948年2月,台中开全省运动会,我们就去运动会上偷偷发传单。怎么发呢?

很多人来看运动会,有小孩子卖冰棒。我们找几个卖冰棒的小孩,给他们一点钱,把传单给他,跟他说:“有人买冰棒,就顺便给他传单。”警察发现了来抓,小孩说:“不知道啊,有人给我钱让我发的。”他是小孩子,警察也没办法。

大逮捕

现在就说到我为什么被捕。我的领导李乔松因为身份暴露,要到大陆去,临走前交代我,下一次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会有人跟你接头,如果到时接头的人没有来,立刻走。我按照他的话去等人,等不到人,我就赶快回到冈山,到冈山农校教书。冈山农校有一个叫蔡仁雄的数学教员,大我四五岁,台南二中毕业,去日本留学回来教书。我从他的话里听出一些味道,知道他是地下党。后来他想要介绍我,我说我已经参加了,但和组织断了线,你帮我联系一下。他是台南市派来的,是区委。我就接上了台南的组织。后来,台南地下组织被破坏,我带他到大岗山一个同学家里躲着。

不久我就被捕了,但我没有把他供出来。他从大岗山来冈山找我时知道了我被捕的消息,但没有来抓他,他判断我没有讲他……

出狱

1960年我出狱了。到新店监狱办理户口,要在旅馆住一晚上。当晚睡在榻榻米上,手脚可以随意张开了,不像在监狱中要缩着身体睡觉,但很奇怪,竟然睡不着,只觉得身体怪怪的,不能适应。爸爸和大姑妈领我回冈山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子迎面对我笑。我心想,这个女孩怎么三八兮兮,不认识对我笑什么。原来是我小妹丽玉,我被捕的时候她刚考进台南女中,坐牢十年,现在都不认得了。

那时我们家已经从五甲尾搬到冈山了。50年代开始实施“三七五减租”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地主家每户虽然可以保留两甲土地,但我家没人会耕作,只好把土地贱卖掉,妈妈带着弟弟和两个妹妹搬到冈山镇上住(爸爸早就搬出去和小老婆住了)。

出狱时我31岁,因为长期肺病,在监狱中完全没有受到照顾,从原来的65公斤变成43公斤,连老朋友都认不出来了。有一次在聚会上,一个很熟的朋友拉着我问:“陈明忠在哪儿?”我说:“就是我啊。”他好半天都不相信。

我又被捕了

1976年7月4日早上6时,警备总部的6部汽车包围了我在和平东路的住家,来人拿出来一张条子,写的是“约谈”。随后我被带到博爱路的保安处,包括一个中将、两个少将在内的十几个军官在等我。那个房间,后来才知道,叫一号问案室,很大,有50多坪(1坪约3.3平方米),有厕所。接下来我的审讯、刑囚和睡觉,都在这里了。

后来我探听知道,那个中将是“警总”副司令阮成章,后来当了调查局局长。他只说了两句话。第一句是:“上面有命令,不管用什么手段,一定要口供。”第二句是:“就算人进了棺材,口供也要留下来!”说完他们就走了。一个问案人员(他们自称“参谋”),要我在手表、现金的保管条上签名。因为第一次坐牢的经验,我很了解军法的“行情”,所以,看到那保管条上的编号“1976年度特字001号”,我心想,糟了。

第二天问案的人又说:“你房子的名义所有人是你两个女儿,你是不是买房子时就已经准备好再坐牢了?”我想,我才刚被捕,“警总”就已经调查了我的财产。依当时为政治犯定罪的《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执行者”的唯一刑期是“死刑”,而且还要没收财产。很明显,他们是无论如何都要置我于死地了。换句话说,他们是决定判我死刑之后才来抓我的。

各方营救与最后判决

身上量刑的痕迹大多消失后,我被移送到景美军法处看守所。10月29日,我被按《惩治叛乱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罪名起诉。

依当时的法律规定,被告收到起诉后,法官才能开“调查庭”,让被告对起诉内容反驳或说明。因此收到起诉书后,被告理应可以把起诉书寄回家,家属不仅可申请会面,也可委托律师于后续“辩论庭”中为被告辩护,家属并可以旁听或提出反证。但我受的却是完全不同的“待遇”。

首先,我还没收到起诉书时,法院已开“调查庭”,所以我对当场提出的莫须有的指控无法反驳;开庭后回到押房,我才收到起诉书,以及一份一星期后开庭辩论的通知书——摆明让我来不及请律师,他们准备进行“秘密审判”,我和太太的通信也被阻断了。我成了“戒严”时期被秘密审判的最后一人。

在此期间,因为一直不能会面,太太预感到事态严重,只好自己去请教律师。没想到不久后,我太太就被“警总”无端扣押,“警总”还把我家里的户籍管本、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能够证明夫妻关系的所有证件卑鄙地“偷走”,这样,我的弟弟妹妹也无法代替我太太请律师了。开过辩论庭后,当局觉得请律师也无法为我辩护了,才把我太太释放。她回家后立即把我遭到秘密审判的情况告知她在美国的妹妹与亲友,由此一连串的救援行动开始了——

旅居明尼苏达州的我太太冯守娥的妹妹冯昭卿与她丈夫李界木在华盛顿召开记者会,指出:我姐姐在姐夫被捕后不久就被拘押起来(7月6日到9日);在拘押时她被迫签署宣誓书,宣誓不把被逮捕的事情告诉任何人。秘密警察(“警备总部”特务)搜查了姐姐家里的每件东西……我姐姐在11 月6日到20日再度被拘押。在我姐姐被拘押期间,“军法处”法庭于11月10日左右判处我姐夫死刑……11月20日姐姐首次打电话给我,知道现在没有外界的帮助,姐夫的性命是救不回来了。因此向我证实了特赦组织的消息(陈明忠判死刑)是正确的。

美国副总统汉弗莱写信给当时的“行政院长”蒋经国,要求立即释放陈明忠;总部设在英国伦敦的国际特赦组织要求台湾当局提出我的叛乱证据,当局提不出证据,该组织于是认定我是“良心犯”。

老同学与互助会

正式的“台湾地区白色恐怖政治受难人互助会”成立前,就有一个政治犯的联谊会,比较中性,“台独”、统派都参加,一个月一次,反正一起坐牢,就一起吃饭聊天,一般不讲统“独”,只是感情的联络。

后来,有个加入民进党的“台独”派叫蔡有余的,对这种情况很不爽,想把这个政治犯的联谊会吃掉,变成纯粹“台独”的组织。于是他就发起一个联谊总会,纲领写“台湾应独立”,把外省人和统派排除,独独留下了我。因为他搞不清楚我的背景:我“二二八”有参加,党外运动也参加,和黄顺兴、郭雨新又有来往。

这样的联谊总会成立,我们统派就很不满意。被排除的七八个“老同学”到我家来说,我们也来成立一个会,我们人比他们多。于是开始组织我们统派的会。从我们几个人扩大,找更多的人商量。从20多个,再扩大到五六十个,最后全岛成立一个“台湾地区政治受难人互助会”,总会在台北,各县都有分会,如桃竹苗分会、台中分会、嘉南分会、高屏分会等。

劳动党、统联的成立

工党分裂后,我们本来打算做劳动人权协会。罗美文说不行,要建党。党的规模大,开销也比较大,要用钱。我和林书扬跟罗美文谈了很多次,互相退了一步,先成立劳动人权协会,3个月后再成立劳动党。1989年3月29日,劳动党正式成立。劳动党的党纲中,也有统一纲领。

“解严”前后,运动多,罢工多,我们抓住的是中小企业劳工的工会,劳动党的干部主要从这里来。

劳动党组党后,苏庆黎来找我,说:“世界上的左翼政党都是知识分子领导的。”她要换下罗美文,自己当主席,后来只好让她离开劳动党。

罗美文在劳动阶层里的声望很高。除了罢工的事,他在做工会干部时,帮工人争取了很多权益。国民党想收买他,准备给他1000万,还去说服他父亲。他对他父亲说:“如果我拿了这个钱,我就没有脸做人了。”

1988年,人民团体组织法通过,夏潮正式登记,把联谊会改成联合会。接着我们就成立中国统一联盟,由陈映真任第一任主席,这是在劳动党成立之前的事。1989年发生了“六四”事件,陈映真带着中国统一联盟代表团去访问大陆,这个举动当时在台湾压力很大。统一联盟是对统一的时间和方式都不讲,只要赞成统一的就可以加入,等于是统一战线,知识分子比较多,比较受大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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