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苦练内功
——从“温州力度”中分析涉刑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6-09-16潘丽素谷亨坚
中国环境监察 2016年6期
文|潘丽素 谷亨坚
夯实基础 苦练内功
——从“温州力度”中分析涉刑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文|潘丽素 谷亨坚
自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颁布以来,温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绿箭行动”,仅2014年,共向公安部门移送刑事环境违法案件284起,刑拘495人,在浙江省11个地级市中,刑拘人数占全省1/3,占全国1/7。2015年,继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的“温州力度”,全年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6.39万人次,检查企业59051家次,取缔非法环境污染窝点1977个,立案处罚1924件,移送刑事环境违法案件210起,刑拘278人,移送刑事环境违法案件数和刑拘人数持续保持全省第一。
温州涉刑环境违法执法现状
“十二五”期间,温州市按照全面实施生态化战略总要求,强势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五水共治”、治污减排等环境保护工作。在处理涉刑环境违法方面,2014年率先成立温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重案大队,且在各县(市、区)环保局相应设立重案组,强势推进涉刑环境执法,甚至被环保部誉为“温州力度”,领跑全省、领先全国。
2014年,浙江省因污染环境罪入刑案件520起,占全国同类案件数的54.05%。其中一审案件435起,二审案件62起,刑罚变更23起;温州市2014年因污染环境罪入刑案件209起,占全省同类案件数的40.19%,其中一审案件171起,二审案件36起,刑罚变更2起,判决书173份,裁定书36份。新《环保法》实施以后,浙江省因污染环境罪入刑案件654起,占全国同类案件数的4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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