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房地产去库存问题
2016-09-13雨山
上海房地 2016年2期
文/雨山
浅析房地产去库存问题
文/雨山
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12月1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随后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将化解房地产库存列入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五大任务之一。中央高层就房地产库存频频发声,足见解决问题之迫切。房地产高库存不仅导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屡创新低,而且拖累了经济,也让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持续萎缩,金融风险上升。因此,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使房地产业回归健康持续发展轨道,更体现了中央对房地产业充当中国经济稳定器的厚望。

一、 我国房地产库存现状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达69637万平方米,库存继续走高。这只是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库存的冰山一角,毕竟待售面积并不能反映真实库存。商品房待售面积的统计口径是: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以及房地产公司自用房、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由此可见,待售面积统计有两大要素:一是已竣工;二是可供销售或出租。我国房地产市场真实的库存,除待售面积外,还应包括未竣工的在建面积(扣除预售)和尚未开工的企业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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